
被告莫哈末紗布里當詐騙集團跑腿,也快遞喪屍煙彈給顧客。(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男子11天內為兩個犯罪集團辦事,包括用詐騙集團交給他的提款卡,提走14萬4000元款項,還在被警察質問時將手機踩爛,妨礙司法公正。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紗布里(23歲)面對17項包括妨礙司法公正、牴觸濫用電腦法令、毒藥法令以及煙草法令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5項,被判坐牢9個月3周,罰款1000元。
案情顯示,一名叫「阿良」的詐騙集團分子於2024年9月25日或之前聯絡被告,問被告是否想賺外快。「阿良」表示會給被告幾張提款卡,被告只要以此提款,然後把錢存進指定戶頭,每月就有1000元的酬勞。
「阿良」過後將13張提款快遞給被告,被告則於2024年9月25日至10月4日間,利用其中9張提款卡,106次到多個提款機盜提共14萬4000元,並將當中的2萬元存入的「阿良」指定的戶頭。
2024年10月5日午夜, 兩名警員發現被告的摩托車停在新加坡君樂皇府酒店外的走道上,於是上前記下被告和其朋友的資料。警員對被告進行搜身,同時檢查被告摩托車裡的物品,最後搜出一個裝有6萬3290元現金的塑料袋、13張提款卡以及5個喪屍煙彈。
警員隨後要求檢查被告手機,怎料被告卻將手機扔在地上,狠踹至少3下,導致手機損壞。原來,「阿良」之前有指示過被告,若他被警察逮捕,就要銷毀手機。
被告的行為妨礙司法公正,警方無法查獲「阿良」真實身份。
控方指出,被告除了為上述犯罪集團當跑腿,也為另外一個走私喪屍煙彈的集團工作,行為危害社會,有必要給予被告嚴厲刑罰。
幫喪屍煙彈送貨 每次賺20元
被告也為錢幫犯罪集團走私喪屍煙彈,將喪屍煙彈快遞給買家。
被告於2024年10月3日或之前加入一個Telegram頻道,獲得派送包裹的工作。他在工作途中將包裹拆開,發現自己是在快遞喪屍煙彈給客戶。被告知道每個喪屍煙彈售價介於 120至150元之間,他每次送貨可賺取20元酬勞。
2024年10月4日或之前,被告到City Gate商場向一人收取10個喪屍煙彈,然後在義順將其中5個煙彈交給一名女買家。
被告還來不及送其餘的貨,便於5日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