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女傭女友腳踏兩船,不但對她動粗和用手指性侵她,甚至恐嚇將她丟到樓梯外。(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跟一名女傭拍拖,但他發現已到談婚論嫁階段的女友腳踏兩船,還讓他戴綠帽,於是在當地一座組屋的樓梯口對她拳打腳踢,再用手指性侵她,甚至恐嚇將她丟到樓梯外。
被告否認有罪,辯稱當時只是要檢查女傭女友是否來月經,案件經審訊,法官判他罪名成立,擇日判刑。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新加坡高庭的判詞,荷塞因面對3項控狀,包括性侵、刑事恐嚇和妨礙司法公正。
他選擇對妨礙司法的罪名認罪,另兩項則否認有罪;案件在新加坡高庭審理後,法官判他其餘控罪罪名成立。
被告和女傭甜蜜戀愛3年
根據判詞,被告和女傭女友自2018年開始談戀愛。
同年7月,兩人情到濃時甚至到一間教堂「交換誓言」,雖然不是正式的婚姻註冊,但他們相處如夫妻。
被告通常在女傭的休息日找她約會,兩人會聊天、親吻和發生親密關係。
甜蜜關係維持了約3年,一直到2021年,被告發現女傭背著他和另一名男人交往,兩人的關係惡化,最後在2021年12月14日發生了控狀中的事件。
被告樓梯口目睹女傭和情郎約會
女傭於2021年8月或9月時認識了另一名男子,併火速和他交往,被告是在三四個月後發現了他們的關係。
被告在2021年12月8日質問女傭,後者承認給他戴綠帽,但表示願意繼續和他在一起,她也答應和情郎分手。
不過,女傭繼續周旋於兩名男人。
2021年12月13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她和情郎約會也發生了關係。隔天一早,兩人再次見面擁抱親吻,但被懷疑未和情郎分手,跑到女傭住所查看的被告目睹。
被告拳打腳踢女傭後性侵她
情郎離開後,女傭返回僱主的住家,而被告一直守在樓梯口沒有離開,然後在女傭外出購買午餐時,把女傭帶到另一個樓梯間,質問為何還和情郎見面。
女傭沉默不語,被告盛怒之下對她拳打腳踢。
女傭供證時說,身穿短褲的她跌坐在地上後,被告兩次趨前用手指入侵她的私處,過後還拖著她下樓,恐嚇要將她丟到樓梯外再自行跳樓殉情。
女傭抓住樓梯的欄杆,阻止被告將她拖下樓,並大聲求救。
被告見狀撿起女傭的手機和皮包後離開樓梯間,女傭則向鄰居求助。被告之後將女傭的個人物品送回她的僱主家。
僱主後來看到女傭身上瘀青,立刻報警。
被告答辯時稱女傭說月經來潮,沒有和情郎親密接觸,他只是要檢查證明女傭的說辭。
另外,根據他認罪的妨礙司法公正罪狀,被告被捕後被還押新加坡樟宜監獄期間,於2022年6月份寫信給一名女子,要求她聯絡女傭讓她銷案。
法官認為被告抗辯的說辭不可信,裁定他罪名成立,改日綜合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一起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