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宗教師」,後來認兄弟倆為兒子,37歲「後父」竟然向兄弟倆伸出魔爪,猥褻哥哥,甚至強姦弟弟,高達10次!
當時,哥哥才十一二歲,而弟弟也才七八歲!兩人後來甚至出現自殺傾向!
真是令人髮指!

(新加坡高等法院。圖源:新加坡眼)
這個患有戀童癖的「狼父」, 在庭上承認了三項強姦罪和兩項猥褻罪,另有12項指控被納入考慮。今天,新加坡法庭判處27年10個月監禁和24下鞭刑。
這是新加坡法律允許的最高鞭刑,一次打光,不存在「分期付款」。
由於受害者原本與「狼父」關係密切,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份,媒體不得公開「狼父」姓名與身份。本文姑且稱之為「A」。
保釋期間再次作案
「A」自稱是宗教師,但是從未獲得宗教師的合法資格。
在認識兩兄弟之前,「A」曾認識一名17歲青年「B」。兩人通過共同的朋友相識,經常在回教堂見面,幾乎每天都互發簡訊,關係變得密切。
在「B」看來,「A」是「大哥」,而且還是宗教導師。2021年12月,在某個餐廳吃飯時,「A」猥褻了「B」,還告訴他「別擔心,不疼」。
後來,B報警。A被捕之後,獲釋。
沒想到的是,東窗事發的A,竟然還注意上了小兄弟倆——C和D。
從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兩兄弟和祖母住在一起。C、D的父母已經離婚,由母親撫養,但母親當時正在接受戒毒治療。
2022年4月,也就是東窗事發之後不久,哥哥C在某個回教堂偶遇A。C認出了A,說曾在社交媒體Tiktok上見過A。畢竟,在Tiktok上,A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網紅,走的是「宗教網紅」賽道。
當時C大約九、十歲。後來,C與A相處時間越來越多,關係越來越好。A會帶C去跟自己的朋友們踢足球,也會帶他回家。
隨著兩人關係越來越好,C開始向這名男子傾訴自己的家庭情況,包括自己兄弟倆被父親拋棄。
祖母親自「面試」
C也告訴了祖母,說自己與「宗教網紅」A認識。於是,祖母邀請A到家裡做客,以便親自了解他。祖母發現,A是個非常虔誠的回教徒,並且經常在Tiktok上發布視頻,內容大多與宗教有關。
還有一件事增加了祖母對A的信任。原來,A竟然是自己兩個兒子的童年好友。
隨著祖母對A開始信任,A與哥哥C的關係更加密切,每天都接送他上學。A開始頻繁出入祖母公寓,有時還會帶上妻子。
慢慢地,A認識了C的弟弟D。D一眼也看到A是「Tiktok 網紅」。A開始與他相處,帶他去回教堂做禮拜,陪他玩耍,接他放學,帶他出去吃飯。兩人關係也逐漸變得親近。
管被告叫「爸爸」
A告訴祖母,由於C、D父母雙亡,而他自己又沒有孩子,所以想成為C、D的父親和宗教導師。
出於對A的信任,祖母於是允許他更頻繁地與孫子們見面。祖母把這件事告訴了男孩們的母親,母親沒有干涉,因為她已經把兒子們託付給了祖母。
從那時起,C、D就把A當作後父,叫他「爸爸」,而A則稱他們為兒子。在祖母的允許下,A帶C、D到他家過夜,並與妻子共度時光。他還帶C、D去回教堂做禮拜。
伸出魔爪
在2022年至2023年間,弟弟D大概6歲至8歲時,A開始伸出了魔爪。
D曾告訴A,說自己害怕獨自上回教堂內的廁所,請求A陪同。A答應,卻萌生了強姦D的念頭,並做出了策劃。
A問D,是否想要贏得「獎品」——一把玩具槍,並說「下次」會給他。
後來,D到了A家,A說,「我會把玩具槍給你」。之後,A強姦了D。並且告訴D,「我們只是玩玩,不要告訴任何人」。
A還說,如果D告訴了別人,就意味著他「不愛爸爸,爸爸就會坐牢」。
D回答說他會保守秘密,因為他害怕被A責罵。
從2022年到2023年,A多次強姦了D。他還給強姦行為起了個代號「秘密」,並且警告男孩不要告訴任何人。
每次完事之後,A都會給D送玩具槍、玩具直升機和玩具槍等禮物作為獎勵。
A還告訴D,由於D淘氣,所以A選擇用這個方式來「懲罰」他。
在神聖的信仰場所犯罪
後來,兄弟倆放學之後,每天都會到回教堂,與其他朋友一起參加由A主持的宗教課程,每次一小時。
第一次上課之後,A讓兄弟倆別離開。他跟弟弟D說,有話要跟弟弟講,讓哥哥C待在課室里。
之後,他把D帶到回教堂的廁所隔間,竟然又一次強姦了他,因為「他喜歡在公共場合做這種事的刺激感」。
A也把D帶到他小時候住的房間,又強姦了D一次。
哥哥被猥褻
2024年初,哥哥C在11、12歲時,A到了祖母家。C起初不肯見他,但在A的堅持下最終同意了,兩人來到附近的樓梯口。
在與哥哥交談的過程中,A對他進行了猥褻,隔著褲子摸了他。事後,A發簡訊給C,說他注意到了C對猥褻的反應,並聲稱男孩「喜歡這樣」。
他還告訴C保守秘密,因為「爸爸愛你」。如果不守口如瓶,C就會顯得「自私」,那麼,A將「被迫說出」他所知道的關於C的一切,並告訴他的祖母。
這次之後,A又多次猥褻了C。
東窗事發
2024年4月,開齋節,兩兄弟在拜訪親戚時,弟弟D把自己的遭遇說給母親聽,問母親這是否錯的?
母親聽後十分震驚,感覺不可置信,但D說,千真萬確。
在母親追問之下,D說,施害者就是A。
之後,哥哥C也說,A對他進行過猥褻。
之後,母子繼續探訪親戚。到了母親義兄家裡時,義兄聽說了此事,給A打電話質問,但A矢口否認。
義兄要求A當面解釋,否則就報警。A沒辦法,只好與男孩母親和她的義兄見面。
「精靈附身」
A以「勃起功能障礙」為藉口,辯解說自己不可能做出這種事。
之後,哥哥C也說出了A對他所做的一切,A假裝震驚。
在男孩母親的質問下,A最終承認性侵了兩個男孩,但聲稱自己是「被精靈附身」;在「精靈」離開他的身體之後,他忽然發現自己和弟弟「在一起」。
當晚,男孩的一個親戚忍無可忍報警,A於是被捕。
兄弟倆的噩夢
此事之後,弟弟D經常做噩夢,夢到這些事件,並且害怕去任何會讓他想起A的地方,有時甚至因為回憶起發生的事情而無法上學。
D開始自我厭惡,產生自殺念頭,並有自殘行為。他也難以信任他人,有時甚至覺得沒有人關心他。
D還責怪哥哥,因為哥哥先認識A,之後他才會認識A。他因此偶爾會感到想要傷害哥哥的衝動。
哥哥C形容弟弟在回教堂里過得很艱難,「行為古怪,心不在焉」。他還描述了弟弟的變化,如今D情緒波動劇烈,焦慮不安,還會對母親發脾氣。
C自己也產生了自殺念頭。同時,由於A對他所做的一切,C感到噁心和「不衛生」。他難以信任他人,在回教堂也難以交到朋友,因為有些人會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對弟弟D的遭遇,C感到自責,因為是他把A帶進了家門。
兄弟倆原本關係親密,但因為這場性侵而疏遠。
利用宗教身份
在庭上,控方要求判處26年零5個月至28年零11個月的監禁,並處以最高刑罰——24下鞭刑。
控方指出,A以父親的形象進入了兄弟倆的生活,卻對他們進行了性侵犯。檢方指出,他至少強姦了弟弟10次。「孩子們對他完全信任,但他辜負了這份信任。」
控方說,男孩們的祖母在評估了A之後,查看了他的社交媒體,諮詢了兒子們的意見,並觀察了他的言行舉止,才將孩子們託付給他,但他卻辜負了這份信任。
控方說,A「以一種陰險的方式利用了他宗教信仰的偽裝。在兩個男孩眼中,被告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承諾會成為他們的宗教導師。他們萬萬沒想到,在這層宗教外衣下,竟藏著一個戀童癖。他們也不知道,他會奪走他們的純真、自尊和尊嚴。多年之後,他們才意識到這一切,如今卻不得不面對痛苦的自我重建之路。這是任何孩子都不應該面對的任務,而且可能永遠無法完全完成。」
辯護律師請求判處被告20年零8個月監禁,並處以24下鞭刑。他說,A承認自己對年輕受害者的行為卑劣且有辱人格,懷著深深的羞愧和悔恨。
高等法院法官郭民力指出,本案存在多項加重情節,包括受害者遭受的嚴重傷害、信任的背叛、預謀以及年幼男孩的脆弱性。
法官表示,對於在回教堂內犯罪的指控,這又是一個加重情節。回教堂本應是受害者的避難所。被告的行為極其令人憎惡,罪大惡極。這是一種令人髮指的罪行。
法官說,男孩們仰慕A,希望得到他的信任和保護,但他卻「背叛了他們」,非但沒有保護他們,反而對他們進行侵害,並給他們造成了深深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