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一家公司的董事在進口汽車時,壓低申報價以逃稅,涉及的逃稅金額超過519萬元,結果因未繳付罰款,被判坐牢超過九年代替。
陸路交通管理局和關稅局昨天(11日)發布文告表示,44歲的新加坡籍男被告Lee Clement事發時是Crownston Line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他在2016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間,壓低進口新加坡的2523輛汽車的申報價值,在今年2月25日被判罰款1400萬元。
他承認八項涉款超過519萬的欺詐逃稅罪,另有15項逃避消費稅和不實申報的控狀,在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被告最終被判坐牢112個月。
這名男子也因向陸路交通管理局註冊汽車時少報車價,導致少繳附加註冊費(Additional Registration Fee)而被判處12個月監禁。這些錯誤的申報共導致他少繳付3913萬元的附加註冊費。法庭已下令他償還拖欠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款項。
被告的41歲員工Sim Yan Min也因協助欺詐逃稅,在2025年4月8日被判罰款680萬元。他因未繳付罰款,被判坐牢72個月代替。
關稅局的調查顯示,被告要求海外供應商在發票上壓低價格,之後員工協助準備文件提交給關稅局。被告承認,這樣做公司能繳付較低的關稅及消費稅,從而降低營運成本。
被告公司在每筆進口汽車訂單中至少進行兩次付款,第一筆付款和提交給關稅局的壓低金額相符;之後公司再通過不同匯款支付餘款給海外供應商,以掩飾真正的進口價格。
自2017年起受僱於Crownston的Sim Yan Min則協助公司準備相關文件,並負責把餘額匯給供應商。他承認,被告曾告訴他,這些餘款是因向關稅局少報實際車價而需額外支付給供應商的款項。
在關稅法令下,任何涉及欺詐逃避進口貨物關稅或消費稅者,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達逃稅金額的20倍、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在道路交通法令下,任何人在影響附加註冊費金額的事項上提供不正確資料,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