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7歲男子與一名同齡女子,涉嫌協助多宗租賃詐騙案中的洗黑錢活動,將於2024年10月10日在法庭被控。涉案詐騙案中,有不法分子假冒正規地產代理行騙。
初步調查顯示,二人涉嫌從多個不屬於他們的遭盜用銀行帳戶中提取非法所得款項。他們涉嫌通過提取現金後再存入其他銀行帳戶的方式,協助清洗租賃詐騙所得贓款。警方已起獲多部手機、銀行卡及SIM卡作為證物。目前,有關租賃詐騙案的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根據《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利益充公)法令》第51(1)(a)條,凡涉嫌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並罰。
警方對任何涉及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嚴肅執法態度,違法者將依法被嚴懲。公眾應提高警惕,切勿應他人要求,允許自己的銀行帳戶被用於接收或轉帳他人款項,亦切勿代為處理非本人名下的銀行帳戶,以免捲入洗錢活動。
被起獲證物的照片▼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9日晚上9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