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8歲女性將於2026年4月8日出庭受審,因其駕駛疏忽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導致一名6歲女童死亡、一名31歲女性重傷。
2026年2月6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警方接到報警,稱在春街發生一起汽車與兩名行人相撞的事故。肇事司機當場被逮捕。其中一名行人——6歲女童被緊急送醫時已昏迷,後不幸離世;另一名行人——31歲女性意識清醒,經治療後已康復出院。
該女子將被控兩項罪名:
因駕駛未盡謹慎注意義務導致死亡,依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5(1)(a)條結合第65(2)條,依第65(6)(a)條處罰;
因駕駛未盡謹慎注意義務導致嚴重傷害,依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5(1)(a)條結合第65(3)條,依第65(7)(a)條處罰。
其中,「因疏忽駕駛致人死亡」罪名可處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並吊銷其所有類別車輛的駕駛執照;「因疏忽駕駛致人重傷」罪名則可處最高5000新元罰款、最高2年監禁,或兩者並罰,同樣吊銷駕照。
新加坡警察部隊交通警察(TP)對危險駕駛行為零容忍,堅決維護道路安全。所有駕駛員務必嚴守交規,切勿心存僥倖。TP將持續嚴厲打擊違規司機,守護每一位路人的生命安全。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4月7日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