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戶7600萬託管款項 獅城律師王賜安判監19年

2023/07/18   •   3003閱
新加坡律師王賜安因欺騙和挪用客戶近7600萬新元款項被判處19年監禁。他涉嫌在三年內未經授權轉走客戶資金、偽造通知單和支票。案件涉及精密工程公司艾來得科技,並引發了新加坡律師公會的嚴厲紀律處分。詳情請參考。

(新加坡訊)新加坡發生歷來最大起託管款項下落不明的案件,涉及欺騙和挪用客戶近7600萬新元款項的律師,被判坐牢19年!

三年間未經授權轉走五名客戶近7600萬新元,新加坡律師事務所前管理合伙人王賜安,也涉嫌多次發出虛假通知單,以及在支票上偽造簽名誤導客戶。

《聯合早報》報導,45歲的王賜安面對偽造文件和欺騙等共76項控狀,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10項,法官把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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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安被判坐牢19年。(取自聯合早報)

案情揭露,2017年9月,精密工程公司艾來得科技(Allied Technologies)與JLC Advisors律師事務所(簡稱JLC)簽署託管協議。

「被告當時是JLC的管理合伙人,代表事務所簽署這份協議。」

2019年,艾來得科技公司把3315萬餘新元款項交託給JLC保管,卻被被告挪用。

捲款事件曝光後,被告失聯多日,最終於2019年5月29日在大馬落網,較後被引渡回新加坡面控。

早前報道,新加坡律師公會接到艾來得科技公司的投訴,並設立紀律審裁庭,對王賜安提出7項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指控。

這7項指控包括他沒有按照客戶的指示行事、作出誤導性陳述、發出不能兌現的支票、沒有讓客戶合理地了解情況、未經授權從客戶的戶頭轉帳、沒有對受託管的資金負責,以及沒有記帳。

審裁庭後來裁定王賜安的專業行為嚴重失當,必須接受紀律處分。律師公會把案件移交三司特別庭審理,要求三司將王賜安除名。

以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認為,王賜安種種不誠實的行為,與本案所涉及的巨額款項,讓法庭無疑必須諭令將王賜安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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