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中央區非有地住宅項目 至少兩成面積須達70平方米

政府組屋與私宅。 圖:今日報
明年1月18日起,中央區的非有地住宅和商住項目中,至少兩成住宅單位的面積必須至少達70平方米。
這包括中央區的所有新公寓和共管公寓,以及商業和混合用途開發項目的住宅部分。
市區重建局發出通告說,考慮到中央區的空間限制,70平方米的門檻對小家庭來說,是合理的單位面積。這項修訂是為了鼓勵更多人住在中央區。
中央區橫跨11個規劃區,包括濱海南、濱海東、海峽景、梧槽、烏節和市區核心、歐南園、紐頓、里峇峇利、新加坡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