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把妻子的私密照發給友人,友人提醒,男子卻說不用擔心,宣稱自己和妻子思想都很開放,直至妻子發現報警,男子被判處罰款3500新元。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官下令不得公布34歲被告的名字。被告和受害人已經分居。
被告犯案時是銷售二手車的自僱人士。案情顯示,他在2018年12月到2019年5月間,把妻子的私密照發給一名男性朋友。對方提醒他那是他妻子的照片,但被告卻叫他不用擔心,並宣稱他和妻子思想都很開放。
2019年5月,被告和妻子協議分居。一個月後,受害者發現被告未經她的同意下,把自己的私密照發給朋友,同年11月報警。
被告目前已經破產,法官允許被告在今年12月前,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