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從2020年7月到去年12月,在18個月里向違例的金融機構和人士,共開出274萬新元(約822萬令吉)罰款,其中7人被定罪。
新加坡金管局開出的274萬新元罰款,15萬新元(約45萬令吉)是民事罰款,其餘259萬新元(約777萬令吉)是銷案罰款。後者主要涉及觸犯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條例。當局在這段期間一共發出20項禁令。
新加坡金管局昨日發布這份執法行動報告,這是當局於2016年成立專屬執法部門後,第三次公開執法行動數據。

新加坡金管局開出的274萬新元的罰款金額,有15萬新元是民事罰款,其餘259萬新元是銷案罰款。 (取自《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在這一年半,當局完成調查的平均時間也減少。刑事案件的調查時間從24個月減少至9個月,民事罰款案件則從26個月減少至19個月。
新加坡金管局執法局司長包佩玉在報告中指出,當局不單是以調查時間來衡量有效程度,因為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取決於好幾個因素,例如個別案件的性質。儘管如此,刑事和民事案件的調查時間在過去幾年有所縮短,說明了當局致力於採取快速的執法行動。
此外,當局首次在報告中發布一些在調查中的案件的最新進展,這些案件的調查時間一般上較長,因為涉及多名嫌疑犯、案件較複雜,或必須尋求外國監管機構的協助。
這4起列在報告並在調查中的主要案件,涉及來寶集團(Noble Group)、凱發集團(Hyflux)、美鷹酒店信託(Eagle Hospitality Trust),以及匯迅資產管理(Hui Xun Asset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