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毒品修正法案部分條文昨日生效

濫用毒品修正法案部分條文昨天起生效,持有超過一定重量的受管制毒品,最高刑罰是30年監禁和15下鞭刑。
內政部文告說,國會在今年3月21日通過修正案,加重持有八種較危險受管制毒品的刑罰,這些毒品包括嗎啡、大麻和冰毒等等。若持有超過一定重量,最高刑罰將加重到30年監禁和15下鞭刑。
修正法案也澄清,肅毒局人員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有權進行扣押。
修正法案生效後,牴觸新加坡武裝部隊法令濫用毒品條文的人,終生得接受肅毒局局長隨時傳喚,前去接受尿檢以確保不再犯。
修正案也更清楚闡明,武裝部隊人員嗜毒和擁毒的刑法條文。濫用毒品修正法案其餘條文將在明年上半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