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轟動一時的虐死女傭案,目睹女兒虐傭不但沒阻止,64歲婦女反而參與其中,法官斥她掐女傭脖子,還將對方當成破布娃娃般拖行,行為極為冷酷且殘忍,昨早判坐牢14年。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24歲的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在2016年7月25日至26日,遭女僱主蓋婭蒂麗(Gaiyathiri D/O Murugayan,42歲)活活虐死,橫屍於碧山11街第145座組屋一個九樓單位。
女僱主因嫌女傭手腳慢、衛生習慣差、食量太大,殘忍虐傭近10個月,女傭死前12天雙手被綁在鐵花窗睡地板,最後在毒打罵聲中咽氣,死時體重只有24公斤。
女僱主被控115項控狀,包括誤殺、蓄意傷人等罪狀,去年6月被判坐牢30年。

女僱主蓋婭蒂麗。
她的母親普蕾瑪(PremaD/O Naraynasamy,64歲)也因涉虐傭,隨後控上法庭,去年11月針對48項控狀認罪,案件昨早下判。
法官下判時譴責道,被告虐傭的行為冷酷且殘忍,包括被告在女傭坐馬桶上,或坐在地上吃飯時對她動粗,甚至用力打人,力道大到女傭跌倒時頭撞櫥櫃。
法官說,女傭過世前一晚已無力起身,被告不僅往女傭身上潑水,還把女傭當成破布娃娃般拖行。
法官說,被告自2016年7月起遭還押,如果在監獄裡行為良好,可提早出獄,因此認為刑罰不會過重。
控方周一早陳詞時說,閉路電視只能儲存35天的檔案,而被告在女兒家裡住的23天內,當中有15天虐待女傭。控方指被告不像女兒一樣有精神疾病,是有計劃和意圖虐傭。
控方說,被告連女傭坐在馬桶時也不肯放過她,繼續開罵,毫不尊重對方隱私。被告知道女傭求救無門,因此變得更加大膽,女傭變得虛弱無力反抗,也是被告與女兒造成的。
閉路電視影像顯示,被告初期看見女兒虐傭,會將女兒拉開,意味著被告對女兒是有影響力的,不過她之後沒有阻止女兒虐傭,反而參與其中。
她口口聲聲說對女傭好,會給她食物吃,會幫她敷藥,但給女傭吃飯是做僱主的基本要求,母女聯手虐傭,導致女傭身上有傷而有必要敷藥,也是被告造成的。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的很多行為因煩躁,一時衝動下而造成。他指被告並非預謀虐傭,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女兒。
不過,他說被告被還押期間有充分的時間反省,如今深感愧疚,健康也每況愈下。
他說,被告曾幫女傭舒緩疹子問題,幫她滴眼藥水,也曾叫女兒把女傭送回國,但女兒反而指她偏袒女傭。
律師也披露,被告的兒子在1998年輕生。
被告虐傭手法包括:
摑女傭巴掌
強行將女傭拖進浴室
用竹竿打女傭身體
對女傭拳打腳踢
掐女傭脖子
用拳頭敲女傭頭部
用藤條打女傭
扯女傭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