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發布新的捐血指導原則,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公眾必須延遲捐血,如果出現發燒、肌肉酸痛等副作用,就應該等症狀消退後一個月才捐血。
該局指出,公眾在接種如輝瑞疫苗這類不含活性病毒的冠病疫苗後,必須等至少3天才能捐血。如果因疫苗產生髮燒、肌肉疼痛等副作用,必須等到副作用消退後4周才可捐血。其他較輕微的副作用則必須等到症狀消退後一周。
如果接種的是含有減弱活性病毒或病毒載體的疫苗,則得等上至少4周才可捐血。但這類疫苗目前還未獲准在新加坡使用。
新加坡傳染病專科醫生盧家燊表示,減毒活疫苗對這些免疫系統較弱的人也是會有影響,也會導致他們發病。
「打了減毒活疫苗通常他們會等4周,就是說你身體疫情清掉了這個疫苗。核糖核酸疫苗裡面沒有那個病毒,只是核糖核酸訊息。所以這個不需要等4周。」
此外,受訪傳染病專家認為,接種新加坡目前批准疫苗後所捐出的血液,存在風險不高。當局也規定捐血前得先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日期、疫苗牌子和副作用等資料。
杜克-國大醫學院新發傳染病重點研究項目高級研究員王孜穎說,抗體存在血漿里,但其實因為它是短暫的,還是要通過疫苗的接種,才能夠訓練免疫力來產生對病毒的抗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