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新國發布新指導原則 接種後需延遲捐血

2021/02/27   •   5109閱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最新指南指出,已接種新冠疫苗的民眾需延遲捐血,接種輝瑞疫苗需等待至少3天,出現副作用需等症狀消退後一周至四周,依疫苗種類不同,延遲時間有所差異。捐血前需提供接種疫苗日期及副作用資料,確保安全。了解更多捐血新規則,為社會貢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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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發布新的捐血指導原則,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公眾必須延遲捐血,如果出現發燒、肌肉酸痛等副作用,就應該等症狀消退後一個月才捐血。

該局指出,公眾在接種如輝瑞疫苗這類不含活性病毒的冠病疫苗後,必須等至少3天才能捐血。如果因疫苗產生髮燒、肌肉疼痛等副作用,必須等到副作用消退後4周才可捐血。其他較輕微的副作用則必須等到症狀消退後一周。

如果接種的是含有減弱活性病毒或病毒載體的疫苗,則得等上至少4周才可捐血。但這類疫苗目前還未獲准在新加坡使用。

新加坡傳染病專科醫生盧家燊表示,減毒活疫苗對這些免疫系統較弱的人也是會有影響,也會導致他們發病。

「打了減毒活疫苗通常他們會等4周,就是說你身體疫情清掉了這個疫苗。核糖核酸疫苗裡面沒有那個病毒,只是核糖核酸訊息。所以這個不需要等4周。」

此外,受訪傳染病專家認為,接種新加坡目前批准疫苗後所捐出的血液,存在風險不高。當局也規定捐血前得先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日期、疫苗牌子和副作用等資料。

杜克-國大醫學院新發傳染病重點研究項目高級研究員王孜穎說,抗體存在血漿里,但其實因為它是短暫的,還是要通過疫苗的接種,才能夠訓練免疫力來產生對病毒的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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