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資料想和同事比較薪水 人力部職員判監五周

示意圖(圖:istock)
想拿自己的薪水和同事做比較,一名人力部職員透過在銀行工作的前同事竊取相關信息,被判監五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本地籍被告Dinath Silvamany Muthaliyar是在2018年6月至11月間,要求前同事Liong Yan Sin登錄檔案幫他查詢。
Liong是星展銀行收帳員,而被告在轉往人力部擔任徵稅行政經理前,也是同一家銀行的收帳員。
至少七人受影響
Liong答應被告幫他查詢,並且通過手機應用程式Whatspp傳給被告;至少七名同事受影響。
事實上,Liong曾經在相似的罪名下被判監禁16個星期,兩人也了解身為收帳員,他們不應在未經授權下向第三方披露客戶訊息,也不應該在工作範圍查詢顧客資料。
被告分別對《濫用電腦法令》和《銀行法令》下各四項指控認罪,法官將另外14項類似性質的指控考慮在量刑中。
檢方表示,被告想了解同事的薪水,確定自己的地位和薪水與同事的差距。
檢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六至七個星期監禁。他認為,被告的罪責低於這名前同事,因為後者被信任能妥善處理個人訊息。
律師:被告不知道行為違法
被告的律師S S Dhillon求情時說,被告是單純基於好奇心,才要求對方幫忙查詢薪水資料,但他並沒有向第三方透露信息,也不打算從中獲益。
律師說,當被告接受調查時,因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而感到吃驚,也不知道自己會因此要被判坐牢。
CNA已向人力部查詢,被告是否仍受僱於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