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多次偷拍女友沖涼畫面。(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大學生與女友交往期間,多次偷拍對方裸露和沖涼照片,分手後為求關注,竟將裸照傳給女方哥哥,兄妹攜手「釣」出男大學生手中的更多不雅照後,報警逮人。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23歲青年,案發時就讀於新加坡管理學院,他面對11項包括偷拍以及散播他人私密照等控狀。
受害者是名22歲女郎,是被告的前女友。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女郎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者在2020年11月14日開始交往,交往期間,被告會趁受害者熟睡時,掀開對方上衣,拍下他撫摸其胸部的照片。
被告也會在受害者沖涼時,偷拍其沖涼的畫面。
兩人在2022年分手,但被告依舊對受害者死纏爛打,2023年7月9日至8月19日間,他通過社媒私信給受害者,要求看對方的胸部,受害者不堪被騷擾,在所有社交媒體上將被告拉黑。
被告不死心,恐嚇說如果受害者不肯照做,就將她的胸部照傳給他人,受害者當時不知道被偷拍一事,因此沒有理會被告。
今年1月29日,被告私信受害者哥哥,稱想看對方女友的性感照,哥哥表示沒有這種照片時,被告竟然將受害者的性感照和裸照傳給對方。
哥哥未理會被告時,後者再次發送不雅照,還慫恿哥哥把他加入通訊群組,以便發送更多類似照片。
哥哥告知此事後,受害者叫哥哥繼續與被告聊天,以找出更多證據,而被告在今年1月29日又傳了5張受害者的私密照給哥哥。
受害者當天報警,被告前天被判監20個月。
被發現後堅決否認
趁女友睡著撫摸其胸部並偷拍,被告被發現後堅決否認。
從2021年2月到7月5日,被告多次偷拍女友。
同年7月16日,被告趁受害者睡著時,用手機拍下他撫摸受害者胸部的視頻。
受害者醒來後質問被告為何偷拍她,但後者堅決否認,受害者也就沒有再追究下去。
受害者得『強迫症』 陌生房必查監視器
事發後,受害者在陌生房間都會利用儀器確保無針孔攝像機。
受害者的「身心創傷報告」(victim impactstatement)顯示,受害者得知被偷拍後深受打擊,擔心他人發現她的裸照和視頻後,人生以及事業會大受影響。
控方陳詞時也說,受害者至今想起偷拍一事還是會哭,每當進入陌生房間,為了避免再被偷拍,還會用鏡頭探測燈查看房裡是否安裝針孔攝像機。
控方:雖患偷窺癖 無礙克制能力
被告確診偷窺癖,但控方指病情沒有影響他的自制能力。
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干下偷拍罪行時才19歲,希望法官能判緩刑監視。不過,控方反對,指被告預謀幹案,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求判監22至2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