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不滿鄰居運動吵到兒子休息,婦女下樓阻止不了,竟拿雞蛋砸人、咬手臂、甚至拿拖把打人,鄰居受傷後搬家。
被告陳雪琳(50歲)面對魯莽行事、蓄意傷人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5項控狀,她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16日晚上9時50許,地點是被告位於西海岸路的公寓單位。
庭上揭露,被告當晚發現鄰居在靠近泳池的公共區域跳繩,但兒子想休息,被告於是找上鄰居,讓她停止運動,遭到對方拒絕。
被告向鄰居爆粗口,隨後從窗口朝鄰居扔了五六個雞蛋,並砸中對方的背部。大約10分鐘後,被告拿著拖把與鄰居對質,鄰居一度抓住拖把,但遭被告咬了手臂。被告用拖把上的鋁製手把,不斷攻擊鄰居,導致拖把斷成三段。
鄰居事後報警,並被送院治療。除了額頭受傷,鄰居的手臂還有咬痕。後來,鄰居也因此搬離公寓。
被告被捕後,由丈夫保釋在外。據了解,被告曾當過記者。(人名音譯)

被告陳雪琳。(海峽時報)
被告與夫關係不和睦
被告與丈夫關係不和睦,威脅說要報警指丈夫強暴,還告訴兒子她要趁丈夫睡覺時殺了他。
保釋期間,被告與丈夫因教育孩子的觀念不同,引發了爭執。2024年4月28日晚上8時45分許,被告發信息給丈夫,威脅說下個月要「棄保潛逃」。
當晚,被告還告訴兒子,聲稱「總有一天會殺了他(丈夫)。有一天當我抓狂時,他會在睡夢中死去,他晚上睡覺最好鎖門。」
此外,被告當晚也曾威脅說,會報警說丈夫強暴她。被告的丈夫最終報警。
被告患有焦慮抑鬱
被告的律師求情說,被告求醫後發現有焦慮和抑鬱情況,目前已開始吃藥,後續需要複診。
律師指出,被告是家庭主婦,也是慈愛的母親。她和丈夫關係不和睦,一時衝動才會說出那些話。被告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與羞愧,想向受害者道歉,並作出賠償。
律師請求法官念及被告是初犯,而且早認罪,希望從輕發落。法官下令提交強制性治療報告,案展2月1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