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訴租車出車禍 遭租車公司索4636元賠償

黃先生在開車時不慎擦撞到白色馬賽地轎車,所租用的車子也有擦撞的痕跡。(圖:受訪者提供)
男子申訴租車不慎撞到馬賽地,跟對方車主達成協議私下賠償解決,豈料共享租車平台卻要他償還4636元,包括3000元的第三方損失。
34歲的黃先生告訴《8視界新聞網》,他本月16日向共享租車平台GetGo租了一輛雙龍轎車(SsangYong),載妻子和剛出生的寶寶去醫院。他在下午2點左右準備離開諾維娜廣場(Novena Square)的停車位時,不小心擦撞到旁邊的馬賽地轎車。
他隨即向GetGo的客戶服務通報發生了意外,並繼續開車直到下午4點15分,一共租用五個小時。GetGo的工作人員當晚檢查了車子,發現車子有擦撞的痕跡,車漆刮落。
馬賽地車主在隔天通知黃先生,指轎車的修理費用為150元,黃先生則提出288元的賠償後,雙方同意私下解決。
黃先生說,原本的費用為五小時的30元租車費加上17.16元的里程費,一共是47.16元,但他接到GetGo的帳單時嚇了一跳,費用高達4636.80元。

黃先生出示GetGo的帳單,裡面列出三項「賠償金」,共4000多元。(圖:受訪者提供)
黃先生出示的GetGo的帳單列出三項「賠償金」,即修理費、為期三天的「使用損失」費,以及第三方損失。
黃先生稱,修補車漆刮落的費用高達960元,比自行找車行修理的費用高出數倍。
他也指出,他在16日當天就已經歸還轎車,18日通過手機應用查看時發現轎車可供出租,但是平台卻向他徵收三天的「使用損失」,合共333.33元,令他十分不解。
他也不理解,既然他已經跟馬賽地車主私下和解,為何會被徵收3000元的第三方損失。
提交和解證明後可免第三方損失
GetGo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說,GetGo已聯繫黃先生調查這起事故,並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發言人表示,公司是按照行業慣例,在存在過失和共同承擔責任的情況下,收取第三方損失超額費(Third-Party Damage Excess)。
如果雙方同意不通過保險向對方索賠,用戶也可以選擇和解,提交雙方私下和解的證明後就可免除第三方損失額外費。
公司也建議用戶在租車時考慮購買碰撞損害豁免(Collision Damage Waiver),若出意外可降低50%的第三方損失超額費。
GetGo稱,責任方是由保險公司根據涉事者的報告而決定,而非GetGo。此外,公司與知名保險公司和修車廠合作,確保收費合理,並符合行業標準。
使用損失費則是按照為時24小時的租車時段來計算,賠償的天數取決於修車廠需要進行維修的天數。

劉先生租車時不慎與其他車子發生擦撞,車身留下刮痕。(圖:受訪者提供)
另一名GetGo用戶劉先生也向記者申訴相同經歷,稱2月14日租車出了車禍之後,收到高達7000元的帳單,包括1270元的修車費,三天的使用損失費333.33元,以及5000元第三方損失,加上8%的服務費,合共7131.60元。
劉先生也認為這筆收費不合理,但他表示,他向GetGo提交私下和解協議之後,GetGo表示會扣除第三方損失。劉先生至今還沒有收到新帳單。

租車公司向劉先生開出7000多元的帳單。(圖: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