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升(譯音)在2018年8月8日自殺身亡。(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辯論協會成員面對性相關不當行為指控後自殺,其父親入稟當地高庭起訴辯論協會,法官裁定辯論協會想要保護其他成員沒有錯,但確實沒有給予死者公平審理的機會。
《8視界新聞網》報導,死者李光升(譯自Lucas Li Guang Sheng)在2018年8月8日自殺身亡,當時年僅31歲。
在那前一天,新加坡辯論協會發布了聲明,公布對他採取的紀律處分,聲明沒有指名道姓,但點出了面對指控的是旗下辯論發展計劃的前主任。
死者的父親李世傑(譯自Lawrence Li See Kit)代表他向新加坡辯論協會提出訴訟,指控協會嚴重疏忽及魯莽,導致兒子因急性壓力反應而自殺。
違反了自然公正原則
高庭法官施奇恩昨日裁定,新加坡辯論協會的行為確實不合法,超出他們的權力,行為也違反了自然公正原則,尤其是公平審理和排除偏見的原則。
法官指出,新加坡辯論協會決定以保護旗下成員的安全為優先考量,尤其是未成年成員,出發點是要負責任、果斷且迅速地採取防範和補救措施,這方面並沒有錯。
但是,很不幸的,新加坡辯論協會沒有給予死者機會針對指控作出回應,或是針對紀律處分做出辯駁,甚至在協會採取這些行動前毫不知情。
法官指出,整個過程對他而言是不公平且帶有偏見的。
法官裁定新加坡辯論協會對死者發出的禁令和通告是不合法的,應該被撤銷。
法官沒有下令新加坡辯論協會向死者父親道歉,因為協會沒有承認有錯,但法官建議協會考慮向死者家人道歉,達成和解。
法官沒有要求協會作出賠償
法官也駁回死者父親的其他訴求,包括他的索賠,並且駁回新加坡辯論協會被指疏忽和違反謹慎責任的說法。
法官指出,新加坡辯論協會不反對各方面可以處理得更好,但他認為,協會發布聲明公布調查和紀律程序結果的做法符合標準。
根據報道,死者就讀大學期間曾患有循環性情感症(cyclothymia),2017年10月也曾因重度抑鬱症和自殺傾向,而被轉介到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
法官提到,新加坡辯論協會知道死者的心理健康問題,但未必每名執委都清楚細節。
協會會長表示慶幸 死者父親盼協會道歉
新加坡辯論協會現任會長劉佐益(譯自Joel Law)對法官駁回死者父親大部分訴求,以及沒有判賠表示慶幸,也很欣慰法院裁定新加坡辯論協會以保護成員安全為優先,負責任、果斷且迅速地採取行動。
他也說,法院的裁決清楚證明協會對死者沒有惡意。
死者的父親則說,判決讓他更加堅信兒子遭到協會不公平對待,違反自然公正原則。
他希望辯新加坡論協會會如法官所建議,向他和家人道歉,而他也將研究判決,考慮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