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汽車突然切入巴士車道,巴士緊急剎車,車上一名六旬男子摔倒,送院8天後不治。驗屍官裁定,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不涉及犯罪行為,行車記錄器也顯示,巴士車速符合規定。
雖然調查員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巴士司機刻意加速防止車子切入車道,驗屍官納霍達前日發表研訊結論時指出,儘管汽車司機在切換車道前已打了信號燈示意左轉,但如果他能提早行動,而不是在接近左邊路口時才切換車道,巴士司機相信會有較充裕的時間放緩車速。
驗屍官指出,老翁8天後因缺血性心臟病、多重器官衰竭以及頭部受創而死。
這起交通意外發生在去年9月8日上午約11時35分,地點是橋北路與連城街交界處附近。不幸喪命是佘國端(68歲)。
庭上揭露,死者事發當天上午到文慶路上段洗腎後,搭乘新捷運175號巴士回家,沒想到巴士中途一個緊急剎車,導致他失衡向前撲倒。他過後緊急送院搶救,無奈8天之後,也就是9月16日,清晨上7時許宣告不治。
根據屍檢報告,佘國端的死因是缺血性心臟病、多個器官衰竭和頭部創傷,身上也有多處骨折。

死者佘國端。
根據巴士的閉路電視畫面,死者事發時坐在左前方的單人座位上,他原本準備在連城街的巴士站下車。
根據畫面,死者按鈴後,身子稍微往外挪到座位邊,一隻手則握著扶手。這時,右邊一輛汽車突然切入巴士車道,迫使巴士車長緊急剎車,死者失去重心被拋向前。
除了佘國端外,另一名坐在後方的乘客也在巴士剎車時向前撲。庭上沒揭露這名乘客是否受傷。
調查顯示,汽車司機原本在橋北路第三條車道行駛,由於他要把車停在連城街,提前打了信號燈,並在車子靠近連城街的路口時,才駛進第四條車道要進行左轉。
汽車當時與巴士只有1.5輛車的距離,巴士司機為了閃避汽車而緊急剎車。汽車司機從側鏡發現後方巴士靠的很近,於是趕緊駛回第三條車道,避免了車禍。
庭上揭露,事發路段的時速限制是每小時50公里,沒有證據顯示汽車和巴士超速。汽車司機事後在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下被捕。
死者的兩名兒子和一名女兒出庭聆訊時,要求查閱巴士內的閉路電視畫面。
女兒佘萬琳(31歲)受訪時說,儘管她和二哥事發後看過錄像,但他們沒有看得很仔細,大哥則根本沒看過。
她說,家人目前還不確定是否會對巴士司機或汽車司機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也不清楚汽車司機是否會被控上庭。
佘萬琳感慨地說,6月底是父親的生日,根據華人傳統,人只能在往生後的第一年慶生,家人因此在他最後一個生日準備了蛋糕,往後也只能在他的忌日祭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