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扔掉同事裝備,私藏機密文件,僅因為惡作劇心理?
事情發生在2015年,這名28歲的警察Joel Lim Jian Da在與一名女同事接到命令,前往事發地點處理一個案件。

到達事發地點後,女同事下車處理事件,LIm在車裡面等候。這名女同事在下車後將警局配備給自己的價值1368元的ES400移動數據終端機放在車上,並沒有帶走。
而Lim發現了後,可能是因為想要惡作劇,整蠱自己的同事,於是將女同事的移動數據終端機扔掉,然後若無其事的坐在車裡等候。
女同事在20分鐘後處理完事件回到車上,想要跟警局聯繫時,濡染髮現自己的終端機不見了,於是很慌張,Lim去謊稱自己沒有看到,還與女同事一起尋找。

終端機丟失,可大可小!
女同事在向上級報告了之後,警方隨後投入大量警力調查,並向在場警員錄口供,但Lim三次堅稱自己沒看見終端機,也由於他提供假訊息,當時大家都認為女警員是因為疏忽而弄丟了終端機。

直到事發近一年後才承認拿走終端機並扔進垃圾桶,同時還承認了自己私藏了其他文件,竟有64份之多!!
警方搜索他的住家後也發現,他還私藏了64份警隊機密文件、一張他人身份證、兩張學生易通卡和一名同事的駕駛執照。
這張身份證是一名公眾在2015年撿到並交到警局的,但被告沒有把身份證作為「尋獲失物」申報。
駕駛執照則是一名女警在2016年4月為了領取警車鑰匙而交給警局的維修人員,但她在歸還鑰匙後發現駕照不見,被告卻聲稱維修人員讓他把駕照交還給了同事,但他其實是把駕照收在家裡。

於是,Lim在2016年9月30日被停職。
那麼他身為一名警察,做這一切的目的是什麼呢?

被告的代表律師說,Lim無法解釋自己為何犯罪,沒有什麼特殊理由,但他沒有盜用這些證件和文件,也沒有從中獲利。
最終,Lim被判坐牢半年!
身為警察,知法犯法本就是大錯,希望不管是警員還是普通人,都能奉公守法,莫要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