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輛車子一字排開拍美照,車主如今卻陷入水深火熱中。(取自面簿)
作者 王震宇
看到以上這張主圖,七輛車子一字排開「擺美美」,還以為是在拍某個汽車廣告,或是哪個隧道突然增設了泊車空間。
但這個掌鏡人和他的同伴們,如今卻為了這張「完美酷炫」的美圖,陷入了水深火熱中。
事源上周六(26日),車主們將轎車開到靠近羅尼路、位於通往謙福路方向(Kheam Hock Road)的森路(Sime Road)地下車道。
雖然車子的「集合」時間不詳,但紅螞蟻推測應該是在凌晨時分,因為照片中清晰可見,當時地下車道並沒有其他往來車輛。
這些車主應該是「准准」抓對了時間,「霸道」拍照。

當時還有一些人抱著小孩圍觀拍照。(取自面簿)
七輛轎車都是本田思域(Honda Civic),除了有成人在場(應該是車主)外,當時還有一些人抱著小孩圍觀拍照。
令人好奇的是,這種「霸道」為汽車拍照的意義何在?
是為了能捕捉到空置地下道的那一刻?還是能講汽車一字排開停泊在地下車道,感覺特別酷?
果不其然,當車主將照片上傳到社交媒體後,引來了大多網民的炮轟。
大部分網民都斥責這些車主霸占車道,也有人認為幸好當時沒有其他車輛,否則會非常危險。
有網民就說,有這麼多地方可以攝影,為何要在「路中央」拍照,對其他公路使用者構成威脅?

車主如何找到這個「空無一車」的車道也引起熱議。 網民質疑,為何這個「無人使用」的地下車道沒有築起圍欄?也有網民指出,這很可能不是禁用車道,而是夜深人靜時,鮮少有車輛往來的車道。

另有報道指出,其中一些車輛似乎曾被改裝過。
不管是基於「霸道」、「危險做法」或是「非法改裝」等原因,警方已對此事件展開調查。
新加坡很多地方不能隨便入鏡
一般相信,上述涉案的車主們當時在拍照時,並沒有事前申請到相關准證。
不說你不知,其實新加坡有很多地方,不是你喜歡就可以拍照留影的。

(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官網截圖)
在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網站發布的《攝影錄像指導原則》中,就列出一些必須申請准證才能大陣仗拍攝的地點。
其中包括:
各類航拍
公路與相關設施
地鐵站與車廂內
組屋(組屋內部、周邊和停車場)
市鎮會管理的組屋區、遊樂場、電梯廳、公共走廊
巴剎、小販熟食中心
公園和公園聯道
蓄水池
國防設施外部
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管轄的海域
旅遊景點聖淘沙

根據《攝影錄像知道原則》,在聖淘沙等處拍攝前必須先申請准證。(聯合早報)
要在上述這些地點正式拍攝或錄影,必須先向相關的政府部門提交申請。
簡單說就是,公共地點和公家設施都是不可以隨便「入鏡」的。
像本田思域車主們這樣相約在夜深人靜時到地下車道(屬於公路範疇)拍照,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結果拍完後還「敢敢」放上網炫耀、自爆觸犯了法律。被有關當局請去「喝茶」,也只是遲早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