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三名嫌疑人——兩名19歲的青少年(一名新加坡公民和一名馬來西亞籍)以及一名16歲的新加坡籍少年,他們涉嫌參與一起涉及289萬美元的商業郵件詐騙(BEC)。
2026年4月22日,星展銀行(DBS Bank)向警方通報了兩個公司銀行帳戶的異常活動。在剩餘資金被轉往海外帳戶後,帳戶持有人曾試圖提取256萬美元。星展銀行的工作人員在懷疑存在欺詐活動後,將此事移交給了警方。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的警官隨後聯繫了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以聯繫從美國向該公司帳戶匯款289萬美元的匯款人。
通過後續調查,該公司銀行帳戶持有人於2026年4月23日在兀蘭(Woodlands)附近被捕。他的兩名同夥也在同日被迅速逮捕。初步調查顯示,這三人與一個總部位於馬來西亞的詐騙團伙串通,在2026年3月至4月期間設立了殼公司,並開設了公司銀行帳戶以方便接收詐騙所得。此外,國際刑警組織通知稱,美國的匯款人已成為商業郵件詐騙(BEC)的受害者。
兩名19歲的青少年將於2026年4月25日根據《1992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51(1)(a)條,因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罪被起訴。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針對這名16歲青少年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犯罪分子將依法受到懲處。從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人員將面臨至少6鞭、最高可達24鞭的強制性鞭刑。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及洗錢/騾子帳戶相關犯罪的人員——無論是正在接受調查並被評估為有風險的人員,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的人員——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移動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為詐騙提供便利。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員都將被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