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公司因私人支出的不當索賠而受到處罰
Candid Electric(S)Pte Ltd(「Candid Electric」),一家海運業電子產品經銷商,及其兩名公司董事Foo Ming Chee(「Foo」)及其妻子Lim Kim Wah(「Lim」),因違反新加坡稅務罪而被定罪。

Candid Electric通過錯誤地索取兩位上述董事在2006年至2010年的評估年度(YAs)的納稅申報表中所產生的私人費用來低估其收入。這些私人費用包括手袋和珠寶等奢侈品購買以及家庭假期。
根據「所得稅法」第95(2)(a)條,Candid Electric違反了規定,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作出錯誤的申報。Candid Electric被判有罪並被判罰款4,000新幣,罰款36,411新幣,這是少收稅款的兩倍。
在同一法院,Foo根據「所得稅法」第96(1)(b)條面臨總共五項指控,故意故意幫助Candid Electric逃避2006年至2010年的財務年度的稅。他通過虛假記錄這樣做在Candid Electric的所得稅申報表中,聲稱虛構費用為929,460新幣。另一方面,Lim根據「所得稅法」第96A(1)(a)條面臨五項指控,故意故意通過準備虛假髮票和支付虛假費用索賠的付款憑單來協助Candid Electric逃稅。
Foo和Lim的行動導致175,545新幣的少收稅。
Foo和Lim承認每項2項控罪,其他指控被用於量刑。
Foo被判處4個星期的總監禁,並被判處440,309新幣的罰款,這是所規避的所得稅金額的三倍。另一方面,Lim被判處總共6個月的監禁,並被判處罰款587,079新幣,這是所規避的所得稅金額的四倍。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警告納稅人不要逃稅
就所得稅而言,商業開支的申報不應包括虛擬開支或私人性質的開支,例如私人娛樂及奢侈品開支。
稅務局(IRAS)嚴肅對待違規和逃稅行為。對那些故意逃稅的人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當局會毫不猶豫地將違法者繩之以法。違法者可能面臨高達逃稅金額四倍的罰款。也可以判處監禁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