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決定人民應該戴口罩後,給全國人民發了三次口罩。
接下來那些不聽話的人,新加坡政府處理起來,絕不手軟。因為不戴口罩而被控上法庭的人,各種情況都有。
到濕巴剎不戴口罩,與人爭執成「網紅」
40歲新加坡女子Paramjeet Kaur因口罩之爭,紅了。
第一次,她於4月14日早上,坐在順福巴剎和熟食中心內用餐且不戴口罩,被警員阻攔,引起熱議。
第二次,4月30日,在湯申路上段一帶拒絕戴口罩。
第三次,5月3日,在順福巴剎和熟食中心拒絕戴口罩,還與上前勸她的民眾對質,再次引起網民熱議。

新加坡當然不會放過這麼高調的對抗。她將面對的四項控狀,包括三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和一項公共滋擾罪。
不戴口罩還跟商場員工及警方爭執
疫情期間如果要外出戴口罩是為了自身的安全也是為了向周圍的人負責。可是就是有少數的人不配合,遭到法律的制裁。
40歲的婦女卡絲圖麗進入三巴旺太陽廣場時,沒有戴好口罩。商場員工上前提醒。可是婦女不聽勸,對該員工和前來的保安爆粗口。警方在到達現場後要求婦女出身份證時,她拒絕合作。她不僅將身份證背面的地址撕掉,還對一名警員動手。
(9日)她被控五項罪名,包括對警員動粗,辱罵警員和辱罵他人。她還會去心理衛生學院進行精神評估。該婦女聲稱自己只是因為感覺悶熱而坐下休息,不知為何被指控。 現在儘量避免出門,所以上庭的過程也是用視訊會議進行。為了從快處理,沒有什麼困難擋得住新加坡政府執行的決心。
不戴口罩引發了一場「行賄未遂」
27歲中國籍客工,在文禮地鐵站被發現沒戴好口罩。也許是情急之下,他掏出50元可能想讓執法人員「放他一馬」。他以為是人之常情,結果在新加坡的這樣的社會裡,足以構成「行賄」,在被罰款同時,還被指控企圖行賄罪。貪污局表示對任何人無論受賄或行賄多持零容忍態度。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高達10萬元的罰款或長達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5000元保釋在外的他,幾天後進行審前會議,具體結果我們也會關注。
六人組了個飯局 被告了
38歲的蘇盛材在阻斷措施期間到與他合租駕駛私召車女子家,與屋內的六人聚餐,被控上法庭。據了解,是上門交車時一起吃個飯。感覺也是個順路吃飯,以前可能覺得也是個「人之常性」,想不到後果這麼嚴重。他如果知道了,當時就不會在Facebook上載相關貼文,也不會導致後來被揭發。他對此表示認罪,可能會付最高1萬元罰款,或監禁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