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2日訊)兩家註冊公司的董事長涉嫌開車到新加坡巴耶利峇空軍基地的航空醫療中心,向警員聲稱車內藏有炸彈,企圖誤導對方製造恐怖氣氛,昨天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新加坡籍男子扎依得(30歲),他因牴觸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被控。
根據控狀,被告本周一(19日)下午3時26分至3時55分之間,駕駛一輛車子前往巴耶利峇空軍基地的航空醫療中心。
他向一名警員聲稱車上藏有爆炸物品,並企圖誤導警員,讓他相信接下來將發生恐怖襲擊。
控方向法官要求,讓被告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觀察。庭上並未交代被告為何涉嫌案件,以及車內是否藏有爆炸性物品。案件展期至11月4日。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資料,被告目前名下有兩家公司。他出任其中一家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是兩家註冊公司的董事長和股東。
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任何人虛報恐怖威脅,一旦被定罪,可面對不超過10萬元(30萬令吉)罰款或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