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第一文,正逢萊福士爵士登島200周年,我們就來說一下萊佛士爵士。新加坡李顯龍總理在2019年元旦獻詞中指出,新加坡的歷史至少可以回溯到700年前,而萊佛士1819年登陸新加坡,是這個小島國的一個重要轉捩點。
18世紀中葉,英國正在擴張其在印度的版圖以及與中國的貿易。他們急需找到一個能夠讓其船隻停泊、維修的港口,以在與荷蘭人的貿易競爭中取得優勢。因此,他們於1786年和1819年分別在檳城和新加坡建立貿易站。

1840年的新加坡(當時人口剛剛過3萬5千人)
1818年末,印度總督哈斯丁勳爵(Lord Hastings),決定授權明古連總督史丹福·萊佛士爵士在馬來半島的南端建立一個新的貿易港。1819年1月29日,萊佛士在考察附近島嶼後登陸新加坡。第二天,他就與天猛公簽訂初步的協定,在當地建立一個貿易港。雖然天猛公是實際的統治者,新加坡仍是柔佛-廖內-龍牙馬來蘇丹國的一部分。柔佛蘇丹阿卜杜勒·拉赫曼在前一年已經和荷蘭人簽訂條約,他的王國其實已經處於荷蘭的統治之下。顯然萊佛士面臨的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萊佛士的塑像今天豎立在他當年登陸的地方
但是,萊佛士知道柔佛內部對這位新蘇丹的合法性有很大的分歧。阿卜杜勒·拉赫曼只是前一位蘇丹的小兒子。萊佛士成功地將被流放的長子東古海珊偷渡回新加坡。1819年2月6日,萊佛士宣布東古海珊成為受大英帝國所承認的柔佛蘇丹。一份新的正式條約簽署,授權英國在新加坡合法地設立工廠。該舉動遭到荷蘭的馬六甲以及爪哇總督的強烈抗議。
在1819年8月之前,英國政府並不知道萊佛士與荷蘭人的衝突。而當他們知曉時,新加坡已經成為英國重要的一塊殖民地。而且,英國曾經在拿破崙戰爭中對荷蘭施與援助。到1820年時,新加坡開始為英帝國產生利潤,三年後,新加坡的貿易額已經超過檳城。1824年,新加坡的殖民地地位進一步地得到確立,2個新的條約正式簽署。
第一個是1824年3月的《英荷條約》。根據此條約,荷蘭撤銷所有對英國占領馬來半島、新加坡的反對意見,並將他們在馬來半島和印度的所有殖民地讓給英國人。作為回報,英國同意將其在蘇門答臘的明古連讓給荷蘭。兩國在馬六甲海峽中劃出一條分界線,兩國各自取其南北兩端。英國也依此條約從荷蘭手中獲得馬六甲。該條約也有效地削減柔佛蘇丹國的影響力,它的國土被分成三份:位於馬來半島的柔佛(仍屬蘇丹管轄),新加坡(已經正式屬於英國),和廖內群島(由荷蘭控制,今為印度尼西亞的一部分)。
第二個條約是8月與新蘇丹東古海珊和天猛公簽訂的,兩個人同意將島嶼的管轄權讓給英國,而因此他們獲得更多的現金回報。
從此之後,在英國治下的新加坡開始了他的一個新起點。萊佛士是新加坡發展歷程上可以濃墨重彩去描寫的一個人物,他為新加坡帶來了法制、商業。這也是新加坡後期發展中的立國之本。
至於他如果遊走在英國人、荷蘭人、馬來蘇丹之間,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