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申請永久居留權(PR)有幾種方式:投資移民,拿250萬新幣投資新加坡政府指定的基金;工作移民,申請EP進而一步步申請PR。還有一種方式,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那就是創業准證(Entrepass)。
通過先獲得創業准證進而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移民方式,其中,成功獲得創業准證十分關鍵。創業准證,又稱作商業入境證,是由新加坡人力部(MOM)及新加坡標新局(Spring Singapore)聯合審核的一種面向外國企業家的工作準證。

一. 基本要求
1.申請者需年滿18歲,需要在新加坡公司註冊局註冊私人有限公司;
2.註冊公司有至少5萬新幣的註冊資金,申請者須持有至少30%的股份。該筆資金需要存入在新加坡銀行開通的公司帳戶;
3.企業必須是合法的,且註冊不得超過6個月。
2013年9月1日起,新加坡人力部也提高了創業准證的申請要求,申請者需要滿足至少其中的一個條件:
1).獲得認可的第三方風險投資資金或者是天使投資;
2).持有國家級專利和智慧財產權部門批准的專利或者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
3).與新加坡A*STAR(Agency for Science,Technology and Research,新加坡世界級的研發中心)認可的研發機構或者當地高等學府有研究合作關係;
4).獲得新加坡標新局(Spring Singapore)或者新加坡國家研發基金會(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NRF))支持發展的孵化要求。
二. 申請步驟
1.行業選擇
申請者需明確自己要做的行業和商業發展計劃,以及該行業在新加坡的可行性。
2.選擇合適的專利/著作權/商標
專利、商標或申請的軟體著作權一定要和在新加坡營運的行業相關,且專利的持有人,一定要是申請准證公司的股東之一。
3.材料準備
準備申請者個人資料,以及申請者公司資料。
註:如申請者如在國內有公司,須提供;如國內沒有公司,則需加強個人工作經驗。
4.商業計劃書及申請表格填寫
5.材料遞交
遞交申請表格,個人資料,公司資料,及商業計劃書。
註:如先註冊公司再申請創業准證,要先準備第6步材料,再一起遞交材料
6.獲得原則性批准信(如果先註冊公司再申請創業准證,請將此步驟提前到第5步,準備好註冊的公司材料後,再遞交。則可跳過此步驟)
收到批准信後,註冊公司,開銀行帳戶,然後提交資料給人力部(MOM)
7.完全批准函(In-Principle Approval)以及准證辦理
拿到完全批准函後,照批准函指示準備材料,去EPSC辦理准證。
8.正常運作公司
最後,公司正常運作後,可帶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向政府申請永久居民(PR)。能否獲批準則主要取決於申請者個人條件,以及其新加坡公司的運作情況。如公司沒有為新加坡經濟、就業、公積金繳納、稅收等方面作出貢獻的話,新加坡永久居民(PR)時將難以批准。

三. 入學與陪讀
子女如果進入幼兒園,國際學校,或政府中小學,子女可辦理學生證,母親/奶奶/外婆其中一位,可以申請辦理陪讀准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