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持就業准證在我國工作的女子,同意幫熟人在名義上聘請她當女傭,讓對方獲得工作準證留在本地。後來,當女子自己真的需要女傭照顧孩子時,就向另一名同事求助,借用其名義僱傭另一名女傭。後來人力部介入調查,他們最後承認控罪被判坐牢。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8歲的女子Loraine Bucud Arat是一名市場運營經理,她承認一項為熟人Cerbas Melanie Selerio 申請女傭工作準證時作虛假陳述的控狀,以及兩項串謀與72歲的同事Chuang Tiew Jong Veronica和41歲菲律賓女傭Pestano Jeannette Masinsin,為後者申請女傭工作準證時作虛假陳述的控狀。另一項控狀在判刑時被納入考量。
同事Chuang Tiew Jong Veronica和41歲菲律賓女傭Pestano Jeannette Masinsin也各承認一項申請女傭工作準證作虛假陳述的控狀。48歲的女子Loraine Bucud Arat和同事昨天(15日)分別被判坐牢9周和12天;菲律賓女傭Pestano Jeannette Masinsin則被判坐牢五周。
至於Cerbas Melanie Selerio,她已在2021年被判坐牢八周。
名義上請熟人當女傭 每個月賺取近400元租金等費用
法庭文件顯示, 女子於2016年,在一場排球遊戲中認識當時為另一個家庭當女傭的Cerbas Melanie Selerio。對方在2017年底詢問她知不知道誰在找女傭。經過討論後, 女子同意名義上聘請對方當女傭,為其申請工作準證。
兩人都知道Cerbas Melanie Selerio會使用工作準證繼續留在新加坡並尋找其他工作,而女子不是她真正的僱主。作為條件,Cerbas Melanie Selerio同意自己支付每個月300元的女傭稅,並每月向女子支付 300元 至 400 元的租金和水電費。
女子在2018年向人力部提交申請後,兩人的協議持續超過一年,一直到對方的工作準證在2019年9月被取消為止。
想要老家女傭照顧女兒 找同事名義上聘請對方
不過,在2017年底,女子已名義上聘請了Cerbas Melanie Selerio為女傭的同時,也決定將在菲律賓老家照顧孩子的女傭Pestano Jeannette Masinsin帶到新加坡,幫忙照顧三歲女兒。但是,因為她在名義上已經是一名女傭的僱主,而無法為老家的女傭申請到准證。
被告便在2018年10月尋求同事Chuang Tiew Jong Veronica的幫忙,她未向同事透露女傭准證申請失敗的原因。鑒於女子經常帶女兒到公司上班,影響工作表現,Chuang Tiew Jong Veronica同意幫忙。
為老家的女傭申請到准證後,在長達九個月的時間內,老家的女傭除了幫女子照顧孩子,也每個月約兩次到同事Chuang Tiew Jong Veronica的家做打掃,每一次的費用為50元。
後來人力部接獲可能違反外國就業法的舉報,並於 2019 年 11 月開始展開調查。
控方:有意識同計劃干案
控方表示,女子是主謀,在有意識和有計劃的情況下干案,要求法官判處被告監禁11周。同時,也要求判處來自菲律賓老家的女傭和同事分別監禁六周和三至四周。
控方也表示,同事的行為讓女子和女傭濫用工作準證的框架,也剝奪了一名外國雇員和潛在僱主在我國合法從事相似工作的機會。
辯方則以同事年邁、行動不便、沒有從中獲得金錢利益和全力配合調查等理由求情。同事打算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