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思禮路38號。(圖:CNA)
針對李顯揚把支付誹謗賠償和建國總理李光耀歐思禮路(Oxley Road)38號故居聯繫起來,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發文駁斥,並指出李顯揚在本地至少還擁有一項資產,價值足以償還債務。
根據早前報道,高庭今年5月裁決李顯揚針對兩名部長發表的言論,屬於惡意誹謗,李顯揚周日(29日)稱已經支付了近62萬元的賠償,並表示這是「為了儘量滿足父親對其住宅的願望」,也讓生病的李瑋玲繼續住在歐思禮路38號。
尚穆根和維文昨早(1日)分別在Facebook頁面貼文,指李顯揚的說法是「非常不尋常的」。
他們的帖文內容幾乎一樣。兩名部長再次強調,他們會把賠償款額捐給慈善機構。
至於李顯揚把支付誹謗賠償和歐思禮路38號聯繫起來,兩名部長表示,根據公開信息,李顯揚在新加坡至少還擁有另一項資產,其價值也足以償還債務,他卻故意不提。如果他不按判決付款,該資產可能會被強制執行。
「李顯揚知道,誹謗案與李光耀先生無關。這些案件也與歐思禮路 38 號無關。他小心翼翼地將其描述為『他在新加坡的重要資產』。我們從來沒有說過我們打算依法處置歐思禮路(故居)。他明知自己對父親的行為受到了法院的嚴厲批評,卻聲稱自己努力尊重李光耀先生的遺願,這也太荒謬了。」
他們也反駁了李顯揚指應在英國起訴的說法。
「我們(早前)回應表示,我們起訴的是他在新加坡發表的誹謗文章,這些文章主要是針對新加坡人的,而且與新加坡人有關。他沒有回覆。現在他說『部長們選擇不在英國法院起訴是不幸的』。這仍然不是一個答案。」
兩名部長補充說,李顯揚及其妻子林學芬現已潛逃出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