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起,新加坡夫妻可通過共同認定「婚姻破裂無法挽回」來和平離婚,減少責任歸咎。此外,調整了民事離婚程序和擴大了共同育兒輔導計劃。
1. 引入共同責任的離婚理由

來源:聯合早報
從今年7月1日起,新加坡的夫妻可以選擇以「雙方同意婚姻破裂至無法挽回」為新的離婚理由,共同承擔婚姻失敗的責任。
這一新理由允許夫妻和平分手,減少責任歸咎於任何一方,從而減少離婚過程中的矛盾和衝突。
2. 更新民事離婚程序和要求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5月13日宣布,根據2022年1月在國會通過的婦女憲章(修正)法案,民事離婚程序將增加上述離婚理由。
夫妻在申請離婚時,必須向法庭證明他們已經盡力但無法挽回婚姻,並且已做出關於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的適當安排。
此外,現有的五個離婚理由(即通姦、行為不合理、一方遭遺棄、雙方分居至少三年且同意離婚,以及雙方分居至少四年)保持不變,保障措施也依舊適用,包括必須結婚至少三年才能申請離婚。
3. 擴大共同育兒輔導計劃

來源:聯合早報
此外從7月起,所有計劃通過簡化程序辦理離婚的夫妻,若有未滿21歲的孩子,也必須參加共同育兒輔導計劃。
該計劃旨在引導父母作出以孩子利益為重的決定,如離婚後的育兒安排,確保孩子在父母離婚後的福祉。此前,只有通過普通程序且對離婚有異議的夫妻才需要參加此計劃。
參考資料:
1. 7月起已盡力挽救婚姻夫妻能力以更和睦的方式辦離婚,聯合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