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5 日,隨著新加坡選舉臨近,選舉局發布公告,詳細闡釋了一系列競選準則,其中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修正)法令的首次落地備受關注。這一法令於 2024 年 10 月在國會三讀通過,旨在凈化網絡競選環境。

根據新規,在本屆大選提名結束前,准候選人一旦繳納競選按櫃金,並同意選舉局公開其參選身份,即刻受到該法令保護。公眾被嚴禁發布經數碼技術生成或篡改,歪曲候選人言行的網絡競選廣告,無論此類內容對候選人是褒是貶。民眾可通過選舉局網站,獲取每日更新的准候選人名單。若候選人受數碼生成或篡改內容影響,有權向選舉官提出審查涉嫌違規內容的要求。
在競選期間,候選人可藉助社交媒體、音頻網站、電郵等線上渠道接觸選民、發布競選廣告,但需嚴格遵守相關法令,以此維護網絡競選的透明度與問責制。不過,付費網絡競選廣告僅允許政黨、候選人、選舉代理或經授權的第三方發布與資助;非候選人或未經授權者,只能發布免費網絡競選廣告。
值得注意的是,選舉令狀頒布後至投票結束期間,禁止進行民意調查和出口民調,包括在 Instagram、TikTok、Reddit、Telegram 等社交媒體平台、線上討論區或通信服務和網站進行相關調查,轉發調查結果同樣違規。在 5 月 2 日(星期五)的冷靜日和 5 月 3 日(星期六)的投票日,全面禁止包括網絡競選廣告在內的所有付費和免費競選廣告。
選舉局著重強調,新加坡選舉結果應由本國公民自主決定,候選人需肩負責任,避免淪為外來干預的受害者或工具。候選人應提升對外來威脅的警惕,對可疑行為和隱藏目的保持敏感,確保競選活動免受外來勢力干擾。此外,只有新加坡公民能參與選舉和競選,非公民禁止涉足任何選舉活動;有意參與線上或線下競選活動的新加坡公民,必須事先獲得候選人或競選代理的書面授權。
同時,選舉局呼籲候選人、選舉代理和授權代表摒棄負面競選言行,諸如發表仇恨言論、詆毀對手、作出虛假陳述(如無端指責對方貪污或犯罪),以及發表可能引發族群或宗教關係緊張、影響社會和諧的言論等。選舉局期望各方以負責任、有尊嚴且符合競選莊重氛圍的方式開展競選活動。公民、商業或專業團體若參與政治活動,或允許資金、場地用於政治用途,需確保自身章程許可且不違反任何條例,保障每位選民自主決定支持和投票對象的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