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8日,老獅曾報道的夫妻暴力虐待女傭事件,美容院老闆娘與丈夫2月11日雙雙被判坐牢。
法官與美容院老闆娘「算帳」,每一項虐待女傭行為,都要付出賠償代價,老闆娘今早被判坐牢36個月並賠償女傭1萬多新幣。

根據控狀,案件發生在2016年8月至10月13日之間,地點是榜鵝徑某組屋單位內。
謝麗絲面對五項蓄意傷人和一項使用有毒物質傷害他人的控狀,林俊龍則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兩人皆不認罪,案件去年開審,法官上個月判兩人虐傭罪名成立,今早判謝麗絲判坐牢36個月並賠償女傭1萬1800元,林俊龍則被判坐牢6周並賠償女傭500元。

法官今早在下判時,斥責謝麗絲預謀幹案,要女傭在肩上自淋熱水,以為自己不動手,就不用為虐傭的行為負責。
不過謝麗絲使用壓迫以及羞辱的行為虐傭,導致女傭蒙受心理傷害。
法官指謝麗絲沒有悔意,不管她對女傭工作表現有多不滿,也不該對女傭使用這樣的暴力。
據女傭的「身心創傷報告」(victim impact statement)顯示,她左肩至今還有傷疤,要時常穿外套掩飾,女傭也因被虐待,有4個月不能工作。

法官除了判謝麗絲坐牢外,也令她賠償女傭2800元,相等於女傭4個月的薪水損失。
法官也令謝麗絲賠償女傭額外9000元賠償,並細數每項虐待行為的賠償數額,叫女傭兩次在左肩上淋燒水的賠償最重,要5000元。
兩被告通過律師表示對判決不滿,將針對罪成及刑罰上訴。

法官指出,林俊龍只面對一項拳打女傭額頭兩下的控狀,認為這是一起單一的虐傭行為,因此判他判坐牢6周並賠償女傭500元,並無需賠償女傭工作損失。
兩名被告今早手牽手進入法庭,他們聞判後沒有多大表情,但通過律師表示將針對罪成及刑罰上訴。
法官批准謝麗絲的申請,讓她在下個月11日之前,籌錢去賠償女傭。
謝麗絲與林俊龍分別以1萬5000元以及500元保釋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