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的房產稅徵稅對象主要是土地、公寓、房屋等不動產。每年根據物業的年值計算、徵收一次。
房屋的年產值,指的是房屋每年可賺取租金的凈收入,即年租金減去物業管理、家具以及維修費用得出的綜合收益。
此外,房屋的年值由稅務署參考年景好壞、房屋的新舊程度、地段、配套設施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每年更新。
新加坡堅持小戶型、低房價原則,對購買自用房者實行稅收優惠,對於富人住房,則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讓金及高倍的物業費,嚴格控制高價商品房的比例。
住宅房產稅的稅率分兩種,
一是自住房產(Owner-Occupied Residential Properties), 從2023年1月1日開始,一般稅率為4%,最高不超過23%。從2024年1月1日起,最高稅率將上調到32%。
自住房產稅稅率:

二是對外出租的房產(Non-Owner Occupied Residential Properties),從2023年1月1日開始,一般稅率為11%,最高不超過27%。從2024年1月1日起,一般稅率將上調到12%,最高稅率將上調到36%。
對外出租房產稅稅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