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有意在明年提呈職場公平法案,250多名僱主、工會代表、人力資源專家和學者通過對話會,分享對立法禁止職場歧視的看法和擔憂。多名僱主希望能更清楚定義歧視,及給予足夠時間培訓負責相關事務的人力資源員工。

多名僱主代表在發言時,認同禁止職場歧視,但希望能獲得更多指引,例如要如何避免讓應徵者或員工,動輒因不認同他們的決定,就投訴僱主涉及職場歧視。雇員代表則更關心,要如何打造一個可安全舉報的職場環境,讓受歧視者可勇敢站出來。
新加坡職場公平勞資政委員會中期報告共提出四大類20個建議,分別圍繞在加強防止職場歧視的力度、滿足企業需求和達到國家目標、在維持職場和諧的同時解決糾紛和雇員的不滿,以及讓受職場歧視的個人獲得平反,並確保違法行為面對適當懲處。建議包括禁止任何與年齡、國籍、性別、種族、宗教、婚姻、家庭責任、身體和精神狀況相關的職場歧視行為。僱主也不能在招聘廣告中列明偏好,如只聘請特定種族,或向舉報職場歧視者採取報復行為。
近日,有業者在招聘廣告中通過「清秀」等用詞隱晦傳達具有性別歧視的要求,新加坡政府已和涉事僱主聯絡。有特殊招聘條款的僱主須確保要求是與工作相關,並在廣告中列出原因。例如,演唱會主辦方要聘請女保安為女觀眾搜身等,這就不是歧視招聘。
新加坡推進公平僱傭的同時,有業者在招聘廣告中通過用詞隱晦傳達具有性別歧視的要求,一份不帶歧視色彩的廣告不應該對求職者的年齡、性別、種族、信仰、婚姻狀態、是否有家庭責任或殘障設下條件。新加坡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簡稱TAFEP)建議,在撰寫招聘廣告時,應列舉跟工作相關的學歷、技能、知識和經驗,清楚列明要求能更好的找到合適人選,減少潛在的誤會。在避免性別歧視方面,TAFEP的建議是不應使用「女秘書」「女性工作環境」和「要求強壯男性」這樣有性別偏好的字眼。如果真的有性別要求,應該在廣告中清楚列明原因,比如:要為女性提供按摩和spa服務的女性護理員。如果是侍應生、護士、服務員這類工作,都應該使用中性字眼如「男女都能申請」。
新加坡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簡稱TAFEP)強烈鼓勵求職者,若看到歧視性招聘廣告應通知當局(www.tal.sg/tafep/contact-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