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當這對新加坡夫婦簽下婚前協議的時候,大概也沒想到,真的有那麼一天,兩個人會拿著協議對簿公堂,無情開撕。

而最終財產的分割,也和婚前協議中的大相逕庭,老公的婚前財產,大多都分了老婆一半。
兩個人一共平分了大約1300萬新幣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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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婚前協議沒有什麼用嗎?
這個離婚案中的老婆為一名月薪兩萬五新幣的銀行高管,老公則為月收入約為兩萬三新幣的個人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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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人育有兩個孩子,一名16歲,一名14歲。
這兩人離婚案的主要爭議點在於包括價值80萬新幣的澳洲房產和幾個銀行戶口的600萬財產。
老公表示,這些財產都是他的婚前財產,是在婚前協議裡面有所體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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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裡面說到,如果兩個人分開,每個人的財產都會屬於自己,並不會計入家庭共同財產中。
而老婆則說,婚前雖然倆人簽了協議,但這玩意不算數啊,因為這臭男人根本沒有遵守協議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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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們結婚後沒多久,老公就果斷辭掉了銀行的工作,開始做自由職業者,在他們結婚的這16年來,大部分時候老公根本沒有穩定的收入的。。。
這種 例子還有很多……兩個人的財產並沒有分開,而是共同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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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個老公還在跟妻子的來往通訊中表達過,他已經把部分爭議財產是視為家庭共同財產而不是婚前財產的。
所以,兩個人在結婚後,其實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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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婚前協議就是一紙空談。
最終,因為這名老公並沒有遵守婚前協議,所以除了他的公積金帳戶和他爹給他的澳洲房產外,其他這名老公的婚前財產,如兩人的聯名戶頭等,都算作家庭共同財產,並和老婆一起平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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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下來,這對夫婦的共同財產足足有1300餘萬新幣……
真的是一個可觀的令人艷羨的數字啊!

其實,現在不少人都很關注婚前協議。
原本婚前協議的簽署,會讓人覺得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這樣好像有些不合適。

現在,隨著時代的進步和大家心態的轉變,婚前協議成了越來越多人的選擇。
然而,真的到了離婚那一步,情況也非常複雜,法官也不會單單憑著婚前協議來進行財產分割的。

要知道,新加坡有著一個保護弱者的《婦女憲章》。
不管是支持婚姻,還是指引夫妻道德行為,進而保障彼此與孩子的權益,《婦女憲章》都做的非常好~

而且,《婦女憲章》不僅是保護女性,也會保護男性哦。
親愛的椰友們,你們簽了婚前協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