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加坡的天氣開始轉熱了,孩子們又可以去歡快的玩水了!畢竟對生活在新加坡的娃來說,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可以肆無忌憚的玩水~
但是你知道嗎?在疫情之前新加坡的兒童溺水事件一直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且根據KKH急診部門和政府的統計數據,超過50%的溺水事件發生在公寓泳池內,一半的溺斃事件也在泳池派對上發生。
2021年10月8日,一名5歲女童在公寓泳池溺水身亡。她的媽媽僅僅離開20分鐘,回來的時候孩子就已經沉入池底。女孩被送往醫院,後來被發現腦死亡。她的父母決定停止她的生命支持以結束她的痛苦。
2021年2月27日下午,中部一家酒店的游泳池,一名3歲女童溺水漂浮在泳池中,幸虧酒店保安出手救起並及時進行心肺復甦,從死神手中搶回一條小生命。
前兩天,辣媽編輯部小編住的公寓也差點發生了一起溺水事件,兩個3年級的小朋友結伴在公寓樓下玩水,其中一位小朋友突然溺水,幸好被及時救起。結果小朋友被救起後,鄰居們竟然聯繫不上他的家長,也真是足夠心大了!
新加坡的私人公寓一般都配有泳池,設施精緻、玩樂內容眾多,是孩子們喜歡的遊玩勝地。
但是為什麼公寓和酒店的泳池,容易發生溺水事故呢?
因為新加坡酒店和公寓的游泳池,沒有法律規定要求救生員在場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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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
本期辣媽法律專欄,就給大家帶來了新加坡泳池安全的法律「缺位」分析。
小編看完了,真的覺得有點後怕,以後帶娃去玩水,一定要多多注意!大家也請仔細閱讀這篇文章呦!
2018年2月13號是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正是家家戶戶都忙著準備歡度春節的時候。但是對於這一家人來說,卻傳來了一個晴天霹靂、令人震驚的噩耗。因為這家的女主人接到通知,她的丈夫當天在新加坡的一家酒店游泳池裡發生意外,溺水身亡。這突如其來的災難,給他們家帶來新年前夕無限的悲傷和無助。
在新加坡一般的公寓和酒店的游泳池都是沒有救生員執勤的,除了公共游泳池之外。這就可能造成有人在酒店游泳池溺水而死的慘禍,死者悠悠去,卻留給家屬無限的悲哀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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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慘痛事故的發生,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在酒店的游泳池呢? 新加坡全國各地都設有公共游泳池,每天從清晨六點半開始就有不計其數的人去游泳,卻鮮有發生溺水而死的事故。
其關鍵就是公共游泳池不但每個時刻都有救生員執勤,現在更設有雷達的感應器系統,一旦發生有人溺水,警報器就會立刻響起來,隨時就有救生員搶救,避過災難。
反觀多數的酒店游泳池只是在其入口處寫個告示,說明游泳者必須自己注意安全,如有發生意外,與酒店無關。同時,也在泳池旁邊掛了個救生設備,這就算是業者的護身符了。如有事故發生,那也是死於意外,與其無關。

* 網際網路示意圖 游泳者在池中發生事故,池邊沒有救生員或其他人士在場的時候,這個告示牌和救生設備對遇難者有作用嗎?
難道溺水者這時還能自己從池中爬起來拿這些救生設備自救嗎?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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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這就是新加坡在這方面的一個法律缺陷。
那麼,法律和房客本身又能做什麼來防止不幸的意外重演呢?
我個人認為應該立法規定酒店游泳池實施以下強制性的措施:
1)游泳池的造型和設備必須符合規格,如泳池的各個角落的深度須在池邊標明,深度的落差和標準,照明燈的亮度等。
2) 游泳池在開放給房客的時段,必須要有具備急救知識的合格救生員執勤。
3) 不開放的時候,執勤人員必須確保沒有房客逗留在泳池範圍內,同時將通往泳池的通道都上鎖,避免在關閉的時間,沒有救生員執勤時,有人擅自闖入泳池範圍內而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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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房客個人也有一定的責任:
A)對於房客本身來說,對於自身的安全也要負起責任,不要在泳池關閉時間逗留在池邊。
B)不擅游泳者,無論自身的年齡或身體是否達到標準,都不能在無人陪伴的情況下進入池裡游泳。因為雖然身高超過水池的深度,但是水有浮力,不諳水性者,當水的浮力將其身體移動,一時失去平衡就會摔倒,沉入水底,緊張慌亂之下,就很難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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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私人公寓和酒店只是在游泳池入口處張貼告示,警示游泳者必須自己防範,旁邊再掛個救生設備,他們就能把一切責任都推得一乾二淨。
那麼,遇難者的家屬又如何討回公道,慰藉死去的親人呢?
要起訴公寓或酒店談何容易,從法律和證據而言,也未必有勝算。到最後,如果敗訴的話,還要負擔昂貴的訴訟費用。
因此,許多遇難者的家屬都裹足不前,無法向有關方面討回公道,索取合理的賠償。也因為許多這些「冤案」沒有「曝光」(即是入稟法院),法院也始終沒有機會「借題發揮」,指出泳池安全法律的不全,以便讓國會制定新的法律。

新加坡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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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篇的個案,恐怕還不知需要犧牲多少寶貴的生命,社會才會覺悟到新加坡在泳池安全方面的法律是如何的不健全。
以上文章內容來源《蕭遙法外|普法欄目》,作者是新加坡正氣律師事務所的註冊律師蕭錦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