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延長多一年 以應付或出現新變異毒株

新加坡街道。(圖:iStock)
我國延長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2020的部分條款多一年,以應付可能出現的新變異毒株。
國會前天(6日)通過有關法令的修正案,以延長法令第七部分的有效性,讓政府有權制定條規,預防、保護、延遲暴發或管控冠病疫情。其中包括限制人們出行,比如2020年4到6月實施的「阻斷措施」。
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表示,儘管我國已將冠病視為地方流行病,但人們不應把現狀視為理所當然或感到自滿,因為冠病病毒仍在全球傳播,並將繼續變異,因此不能排除出現引發另一波疫情、導致醫療資源緊張的新變異毒株的可能性。
他表示,一旦出現傳播力或致命性更高的新變異毒株,律法應繼續給予政府迅速和及時採取防控措施的能力。
另外,普傑立也透露,衛生部已開始檢討現有的傳染病法令,目標是在今年下半年在國會提呈修正案,包括將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下的第七部分條款,納入傳染病法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