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名大馬男子被判坐牢42個月到55個月不等。(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受僱於罪集團的5名大馬男子,在新山「紮營」設「假朋友騙局」專騙獅城人,他們昨早被判坐牢42個月到55個月不等。
除了監禁,他們也被罰款1萬1000元到2萬1000元不等。
《新明日報》報道,5人所設的騙局讓至少70人上當。
5名被告分別是蔡子煌(24歲)、餘光耀(37歲)、王國豪(26歲)、郭遠淳(20歲)以及羅川盛(36歲)。
他們各承認一項串謀欺騙罪,而蔡子煌還面對一項協助團伙管理餐費和分發電話卡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方指出,蔡子煌9個月內涉案金額達11萬7560元;餘光耀6個月內涉案金額達4萬7100元;王國豪8個月內涉案金額達4萬7100元;郭遠淳7個月內的涉案金額達11萬6060元;羅川盛8個月內的涉案金額達11萬6560元。
控方說,5名被告加入團伙長期行騙,以此賺錢,涉及金額龐大,而案件涉及跨國因素,給執法帶來更多困難,也會加重罪行,因此要求法官判處63到75個月的監禁刑法和罰款。
法官昨早下判,蔡子煌被判坐牢55個月和罰款1萬2000元;餘光耀被判坐牢42個月和罰款1萬1000元;王國豪和郭遠淳都被判坐牢42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羅川盛被判坐牢52個月和罰款2萬1000元。
根據案情,2024年1月16日,馬來西亞警察突擊新山一所公寓的兩間單位,逮捕參與「假朋友」電話詐騙案的5名被告,並於1月23日將他們引渡到新加坡。
突擊行動中,警方起獲團伙使用的設備,對比群里的資料和向警方報案的受害人後,發現至少有70人受騙,損失金額約16萬4660元。
調查揭露,5名被告在2023年5月至8月,分別被招入詐騙中心,上頭是名叫「同花順」的負責人,主要工作是以「假朋友詐騙電話」向新加坡人騙錢。
5人各別被加入兩個不同的Telegram群組,負責人「同花順」和助理會定期在群內提供潛在受害人的名單,每份名單上有200人的手機號碼。
詐騙團伙提供他們台詞,套出受害者朋友的名字。
受害人答應轉帳後,被告會在群里通知,「同花順」和助理會告訴被告指定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