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拳打人並謊稱對方非禮女友 男子被判坐牢八周又40天

被告Tan Jek He。(圖:TODAY/Ili Nadhirah Mansor)
剛出獄就揮拳打人,男子因覺得路人盯著女友看就大打出手,事後,因擔心警方調查就和女友串通謊稱對方非禮,被判坐牢八周外加40天。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24歲的Tan Jek He去年8月11日和24歲的女友Tan Qiu Yan在勞明達街(Lavender Street)的一條有蓋走道走路時,因覺得迎面走來的男子Zaman Sariful盯著女友看,而揮拳打傷對方的臉。事後,被告和女友串通向警方謊稱對方非禮。
被告前天(11日)對一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提供假資料給警方罪表示認罪。另外兩項破車行竊的控狀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被判坐牢八周,但因為是慣犯另外被判監禁40天。女友則因提供假資料給警方被判坐牢一個星期,當時女友已懷孕。
因女友將在5月11日產下兩人的第一胎,被告獲准展期入獄,將在5月20日開始服刑。
認為對方盯著女友看 揮拳打人
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11日,當時,35歲的Zaman Sariful 在勞明達街的人行道上邊走路邊看手機。之後,在注意到被告和女友從反方向走來便站到一邊,讓兩人先過。
不料,被告誤以為Zaman Sariful盯著女友看便開始質問他。儘管對方矢口否認,被告還是朝對方的左臉頰打了一拳,進而導致其左下頜留下一道傷口。之後,Zaman Sariful將被告推開後馬上致電朋友求助。
他和朋友在案發一帶發現了兩人並報警處理。
當時,被告因另一項蓄意傷害罪被判坐牢,剛出獄的他正在履行假釋減免令(remission order)。最終,因擔心惹上麻煩,被告和女友決定向警方謊稱因女友被非禮,才會動手打人。
兩人在錄口供時均謊稱Zaman Sariful非禮了Tan Qiu Yan的臀部。經過調查,警方在調閱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畫面後,發現並無此事。兩人再次被問話時才承認提供假口供。
法官表示,被告是重犯,在調查期間還打人,顯示其完全不尊重法律。法官也指被告毫無悔意。
基於被告女友,即現任妻子在今年5月將生產,同時被告也沒缺席審訊,法官同意讓被告展期執行刑罰。不過,他也警告被告不可再犯,否則將被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