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領取東協獎學金在本地念書,案發時在南洋理工大學攻讀電腦工程學位。他的行為在一年多里導致食閣集團Kopitiam蒙受8萬多元損失。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5年間在南大念書期間,因宿舍要學生使用Mifare儲值卡支付冷氣費,開始研究竄改儲值卡價值的方法。
被告購買了一個讀卡器,用來閱讀儲值卡的資料,再下載能閱讀和竄改資料的電腦程式,並且在兩個手機下載特殊應用程式,以便能夠利用手機竄改儲值卡價值。
他最終成功竄改儲值卡價值,不必付錢就能享受冷氣。
後來,被告發現可以使用同樣方法竄改Kopitiam的儲值卡,吃喝不必付錢,萌起犯罪念頭,在2015年8月15日之前竄改四張Kopitiam卡的價值。

(圖片來源網絡)
被告不時到Kopitiam的充值機檢查儲值卡餘額,有一次就發現充值機提供新電信預付SIM卡的充值服務,
發現新「商機」,例如幫人「充值」10元只收費8元。被告在網上購物平台打廣告,招徠很多客戶,客戶通過銀行轉帳付款給被告。
被告從2015年8月18日到2016年12月13日之間,通過竄改儲值卡價值,牟取4萬6000多元的利益,其中3萬3955元來自預付SIM卡客戶。
他為67名客戶竄改186張預付SIM卡,自己則用Kopitiam卡購買食物、飲料和香菸共1萬2000多元。

(圖片來源網絡)
2016年某日,被告在為預付卡「充值」時發現卡無法使用,擔心出事,把四張卡丟掉。
後來,Kopitiam一名員工發現一些可疑交易,於12月12日報警。警方追查到被告的身份,於2017年7月24日將他逮捕。
律師指,被告是東協獎學金得主,學業成績優異,畢業後在本地工作,深得僱主賞識。他稱被告當時面對財務困難,已經知道錯了,再加上是初犯,希望法官給他機會,讓他接受緩刑監視。
控方則指,被告是個很聰明的人,為牟取利益,利用自己的能力犯下網絡罪案。他因為貪心,在一年多內預謀犯案,罪責相當高。
雖然被告真心悔過,但他犯下嚴重罪行,刑罰必須具有阻懾作用,以警惕其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