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42歲的婦女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兩項牴觸國民登記條例的控狀。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為讓女兒進入名校就讀,婦女在為女兒報讀小一時虛報地址,甚至在校方察覺不妥時,繼續謊稱地址無誤,因此被判坐牢一周。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42歲的婦女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兩項牴觸國民登記條例的控狀。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控狀,法官今日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做出判決。
為了保護被告的女兒,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女兒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校名。
國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詩里巴蒂下判時說,被告的欺瞞導致女兒獲得原本無法獲取的入學資格,雖然這僅維持約兩個月,但仍浪費學校花費大量時間和資源多次確認被告的實際住所,造成行政負擔和不便。
另外,通過虛假陳述獲取的每個入學資格,都可能導致另一名符合條件的孩子失去就讀那所學校的機會。即使這在本案中無法被證實,但風險仍然存在。這也對招生框架的公信力與完整性造成潛在危害,影響公眾的信心。
法官也指,被告蓄意且有預謀地對當局做出虛假陳述,動機純粹是為了一己私利,並採取積極的步驟來掩蓋謊言,甚至把無辜的租客牽扯其中。她在兩個月內至少5次持續且主動重複謊言,連續犯案加重了她的罪責,也反映她藐視法律的態度。
因此,雖然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罰款1萬3000元,但鑒於被告的罪責和罪行的嚴重性,法官認為有必要判處監禁,以達到阻嚇作用。
法官說,通過欺騙手段破壞招生制度將受到法律制裁。儘管父母想為子女謀求最優的教育機會,但為人父母應以身作則,孩子的學習不僅來自言傳,更是源於身教,家庭的影響遠勝於任何教育機構。
早前聆訊揭露被告是單親媽媽,育有一名8歲女兒和一名16歲兒子。被告在面判後懇求法官判她罰款,並稱女兒每天仍需要她的照顧,不能入獄服刑。
法官聽後暫時休庭讓被告考慮是否對刑罰提出上訴,被告在與丈夫商量後,向法官表示有意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