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指示把車駛入公寓泳池 私召車司機被判監兩周

被告駕駛的車栽進公寓泳池。(圖:The Hillside)
私召車司機不聽車上乘客和公寓保安指示,堅持自己認得路,結果開著車一頭栽入泳池,昨天(22日)被判坐牢兩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67歲的新加坡籍被告Chean Tuck Heng承認了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罪名。
今年2月28日晚上8點左右,身為私召車平台Gojek旗下司機的被告,從盛港一帶載著79歲女乘客前往武吉知馬路上段的峰景(The Hillside)公寓。
乘客的孫女在叫車時註明,要求司機在經過保安室後右轉,即可到達下車地點。
當被告到達公寓時,保安人員指示他在第一個路口右轉,但被告沒有這麼做,並告訴保安人員他「認識路」,打算在下一個路口右轉。
被告後來拐了個彎,把車開上一條鋪著瓷磚的人行道,碾過了一些盆栽植物。當時,車上的乘客告訴被告,指他錯過了轉彎,但被告卻沒有理會她。
另一名保安人員見狀,上前告訴被告,指他進入禁止車輛通行的區域,而且他就在游泳池附近。
稱泳池只是「雨水」
保安人員要求被告倒車回到車道上,但被告看到鋪著瓷磚的人行道上有一些桌子和椅子,想要繞過桌椅進行「三點掉頭」(three-point turn)。
由於當時下著雨,被告還稱附近的不是游泳池,而是「雨水」,於是他向前行駛,不料車子的前輪直接進入了泳池,他這才停了下來。
當時泳池內沒有人,乘客安然無恙下了車,保安主管則立即報警。
因為被告的魯莽行為,公寓管理層最終花費了615元來修復受損的固定裝置。
控方表示,被告的行為「非常魯莽」,明知狹窄的瓷磚人行道不宜通行,還無視保安人員以及乘客的指示,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兩到四個星期的監禁。
控方說,雖然沒有人受傷,但乘客和任何路過的行人都有可能受傷,被告的行為也造成了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