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辣媽編輯部的小編們
針對公寓封陽台的問題
展開了大討論
起因是有位小編想要
在陽台上裝一個電動晾衣架
但是公寓的物業部門不同意
小編們從這事衍生出一個靈魂拷問
「新加坡有沒有違章建築?」
在管理如此嚴格的新加坡
會有人違章偷建嗎
你別說那還真的有......
如切兩座公寓頂樓單位,被舉報違章加建
如切區海格路(Haig Road)一帶的兩個私人公寓項目頂樓出現疑似違章加建的情況。
其中一個被指違章加建的公寓單位,位於Rose Maison公寓的頂層。

圖源:8world新聞網
屋主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是在2017年買下頂樓的這個單位,至今管理委員會、市區重建局和建設局的工作人員都沒有前來檢查,他是透過媒體報道,才得知被舉報違章加建。

圖源:8world新聞網
另一個被舉報的公寓單位則是毗鄰的EiS Residence。

圖源:8world新聞網
不過事件中的屋主並沒有接受採訪。

圖源:8world新聞網
市區重建局和建設局表示,正在著手調查
市區重建局和建設局回複本地媒體詢問時表示,有接到兩個公寓項目Rose Maison和EiS Residences的頂樓單位出現疑似違章加建的舉報。
建設局已經對其中一個單位進行審查,並且確定有關加蓋並不會對建築本身構成結構上的影響。當局表示,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因此無法透露更多詳情。

市區重建局和建設局也在公告中表示,如果當局在收到公眾反饋或者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違章建築結構時就會進行調查,並且提醒屋主確保在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如為頂樓陽台加蓋時,必須事先獲得批准。
如果涉嫌觸犯規劃法令(Planning Act),擅自加建違章建築結構,並且事先沒有獲得批准的個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萬新幣。
同時該行為也將涉嫌牴觸建築管制法令(Building Control Act),罪成者將面對不超過20萬新幣的罰款,或監禁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涉事屋主也將被要求拆除不允許保留的違例建築。即使在獲準保留的情況之下,如果物業價值因此有所升高,業主也須承擔民事罰款和其他費用。當局也會針對參與有關建造的其他人士進行調查。
此外,業主還必須確保他們對自家的裝修工程符合公寓管理委員會(MCST)的要求。如果總樓面面積(Gross Floor Area,簡稱GFA)有所增加,則必須在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時,獲得九成業主的同意才能進行。
原來在新加坡想要
改建自己的家都這麼麻煩......
大家在新加坡有沒有
遇到違章建設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