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新加坡金管局 (MAS) 提出了一項重大的監管改革建議:擬廢除註冊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以下簡稱為「RFMC」)制度,精簡監管框架。並就以上意見公開徵詢民眾意見。
RFMC是什麼?為何會被廢除?廢除後對投資者有何影響?本篇文章將針對以上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新政策下的基金管理公司分類
要進一步了解RFMC,首先需要明白這一制度從何而來。
根據MAS,以基金管理為主要業務活動的公司,即為基金管理公司(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以下簡稱為「FMC」)。
在之前的政策中,新加坡FMC又可以細分為執照基金管理公司 (Licens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以下簡稱為「LFMC」)和註冊基金管理公司「RFMC」。
RFMC制度廢除後,新加坡只存在執照基金管理公司(LFMC)。關於基金管理公司的新的具體分類以及政府許可的業務活動,請參考下表:

RFMC制度被廢除的原因?
RFMC制度是在豁免基金經理 (Exempt Fund Manager,以下簡稱為 「EFM」) 制度廢除後於2012年引入的。廢除EFM制度,旨在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的監管,並提高整個基金管理行業的行為標準。當時存在的EFM可以選擇申請成為LFMC或RFMC作為過渡。
關於RFMC被廢除的原因,MAS在發布的公文中也有提及:
自RFMC制度推行以來,基金管理行業在參與者數量和基金產品的廣度方面迅速發展,已經趨於成熟。大多數仍然作為區域資金管理公司運作的前EFM已經適應了這一制度。隨著近些年不斷發展壯大,這些公司基本已經升級為A/I LFMC。
另外,大多數尋求在新加坡進行基金管理的新公司也更傾向於申請成為A/I LFMC而不是RFMC。
綜上,MAS認為,鑒於近年來RFMC的數量保持相對穩定,這一制度已經實現了幫助此前EFM順利過渡的目的,因此應該適時廢除,以精簡監管制度。

現有RFMC後續如何調整?
MAS表示,在過渡期間,現有RFMC可以繼續照常運營。同時,為了方便這些公司在這一制度廢除後,能夠繼續進行基金管理活動,MAS也建議這些公司在過渡期間參考如下注意事項:
1、現有的註冊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RFMC制度被廢除前申請CMS牌照,轉為A/I LFMC。
2、RFMC將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表格,設置所管理的資產,並且確認它們有能力遵循A/I LFMC的管制要求。MAS將在一個月內回復RFMC提交的申請。
3、從RFMC轉為A/I LFMC時,MAS將保留對有關公司的2.5億新元資產管理限制。在轉為A/I LFMC之後,如果它們有擴充資產管理規模的計劃,它們可以向MAS申請提高這個頂限。
4、申請成為A/I LFMC的RFMC,將不必支付任何申請費用。

廢除制度對投資者有什麼好處?
廢除註冊基金管理公司制度,會給投資者帶來一些好處,投資者可以享受更高的監管保護和透明度,因為所有的基金管理公司都必須遵循相同的管制要求和報告標準。
投資者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和機會,因為市場上的基金管理公司將更具競爭力和創新力。
投資者可以更容易地識別和比較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產品,因為監管框架更加簡潔和一致。

在廢除RFMC制度之前,MAS將舉行講解會,以解決關於過渡安排的任何不確定性。另外,MAS也就這些建議,公開徵詢民眾意見,有興趣者,最遲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到MAS網站提交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