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車行老闆拿6名顧客買二手車的頭期款到中國投資葡萄酒,導致車子遭金融公司充公。 他失信總額超過26萬新元,被判坐牢14個月。
現年75歲的被告王桑慶(音譯)昨早承認一項失信罪,他所面對的另一項牴觸公司法令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揭露,2015年9月,6名受害人陸續報案,指向Prince Auto車行買了二手車,車子卻「不見」,隨後才發現是被金融公司充公了。
調查發現,2015年4月8日到8月4日之間,6名受害者共付了26萬3921新元給被告,作為購買二手車的首期 不過,被告卻沒有拿錢去繳付車貸,因此金融公司才會充公車子。
原來,被告於2014年10月得知一個投資葡萄酒的機會,截至2015年2月已經付出28萬新元的投資。被告將顧客部分的頭期款投入葡萄酒投資。
2015年8月31日,被告離開新加坡,沒有替顧客付車貸並處理擁車轉讓的手續,導致6輛車被金融公司充公。
被告沒有接聽受害者的來電,他們隨之報警。
被告於同年10月26日回返新加坡,隨後遭警方逮捕。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根據案情, 被告於1983年就已宣告破產,後來和一名男子葉耀榮(音譯) 達成協議, 以他的名義註冊獨資企業Prince Auto車行。
兩人的協議中,被告負責車行的生意運作,葉耀榮負責行政工作,月薪為2000新元,每賣出一輛車才會獲得佣金。公司於2008年起成立,可當時被告仍是個破產人士。
事發後被告跑到中國,律師解釋被告並非潛逃,只是貨物被沒收,才跑去當地了解狀況。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宏勝為他求情時說,被告原本是個很出色的汽車銷售員,月薪一度達2萬新元。後來,因為遇上債務問題,也惹上官司,才會導致他破產。
黃宏勝解釋,被告當時也在中國經營進口酒飲的生意,已和合伙人成功出口酒飲到中國兩次,利潤也很高。被告過後利用車行顧客付的錢去進一步投資中國的生意,豈料卻被告知貨品在中國關口被充公,情急之下才飛去中國了解情況。
黃宏勝說,這也就是被告出境的原因,而非逃避罪責,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一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