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56歲的新加坡女性在2024年撞到一名摩托車手,最終被判處四個月監禁,並被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當時,該女子在Sims Avenue行駛時闖紅燈,導致摩托車手受傷嚴重,事故後該車手至少請了三個月的病假。
然而,這起事件最令人震驚的地方在於:根據《新明日報》的報道,該女子在引發事故後,竟然直接前往新山市中心購物,直到幾天後才向新加坡警察部隊投案。
黃素華(音譯)面臨《道路交通法》下的四項指控,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事故後24小時內未向警方投案、未在事故現場停留以及未經法律授權移動車輛。
她承認了其中三項指控,另一項指控則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在2024年11月19日上午8點30分前。當時,黃女士駕駛一輛寶馬車在Sims Road行駛,為了搶在紅燈前通過而加速,結果撞上了摩托車手,導致對方嚴重受傷。
然而,黃女士並沒有停下來救助受傷的司機,而是直接駕車逃離現場。
隨後,她請求熟人開車帶她回到事故現場,但此時摩托車手已被送往醫院。
之後,她繼續進行日常活動,其中包括前往新山購物,以及幫女兒開設音樂學校。
幾天後,她才前往警察局自首。
法庭量刑
黃女士的律師在法庭上表示,她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且不推卸責任。律師還提到,她是一名單親母親,需要撫養一名在校兒子和一名健康狀況不佳的80歲母親;此外,她在事故後失去了工作,目前面臨經濟困難。
儘管她請求法官寬大處理,但法官明確告知,她必須意識到自己應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