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以為受聘來新賺正經錢,結果一來就欠下3000多元的「債務」,16名菲律賓女郎同擠一間組屋單位,還有人把門限制出入、沒錢吃飯又不能回國,被迫在夜店賣身還債,東窗事發後,老闆和員工一起鋃鐺入獄。
警方於2019年10月21日突擊夜店,夜店老闆陳德興(63歲)和員工張建明(51歲)隨之被控。
兩人各面對8項牴觸婦女憲章的罪行,他們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被判罪成。陳德興前日被判坐牢23個月,張建明被判坐牢18個月。

根據控方陳詞,被告聘請16名菲律賓女郎來夜店上班,可她們一來就欠夜店3300元到3500元不等,房租每周得付217元,一般合約半年,若要提早回國還得付5000元「毀約金」。
此外,16人的工作合同中註明月薪800元,怎料薪水沒拿到,還得同擠在一間小小的芽籠組屋單位,甚至有人看著,不讓她們隨意外出,買日常用品也限制在半小時內。
這些女郎得向顧客推銷「女性飲料」(ladies』drink)賺取佣金,還清債務後才開始有收入。為了「鼓勵」顧客購買飲料,她們得提供性服務,若顧客積分滿35分,就能帶女郎外出,吃飯開房都行。(人名音譯)
向路人求助 單親媽報警舉報
單親媽媽不願繼續賣身,在路人的協助下向警方舉報。
其中一名受害女郎是單親媽媽,她為了孩子想賺多點錢,2019年8月25日抵新後,當晚就到夜店上班。
她稱一開始沒有提供任何性服務,但知道同事都已「下海」,也曾目睹她們在舞台旁的沙發上為顧客起了口角,她則不願同流合污。
不過,張建明不斷施壓,她才無奈跟顧客到酒店開房,但之後忍無可忍,向路人求助,報警揭發。
為弟籌醫藥費 認命提供性服務
單親媽媽報警後,回到夜店繼續工作,一周後又開始給顧客提供口交服務。
第一次,她沒有要顧客買飲料,反而要對方給100元現金,第二次則要顧客買飲料,再向他要50元現金。
她解釋,報警5天後收到消息,說弟弟在老家出車禍,需要錢繳付醫藥費,加上報警一周後仍不見警方行動,只好選擇認命。
老闆:不知情
員工:老闆指示
老闆稱毫不知情,但不只一個女郎指他曾說不管她們做什麼,只要能賺錢就行。
控方指張建明為了提高銷售而鼓動女郎賣淫,甚至施壓讓她們「下海」,還會和她們討論提供性服務的事宜,並拿來開玩笑。他也被指親眼目睹女郎提供服務,還提醒她們避免去某些酒店,稱常有警察突擊檢查。
女郎都指張建明曾說會監看電眼「把風」,也曾叫她們跟人力部撒謊。
張建明卻說自己只是個員工,一切都是按照老闆的指示做事。
兩被告都稱患病
兩名被告都稱抱病在身,且經濟拮据。
主控官指兩人控制女郎的薪水、顧客、工作環境,賣淫生意規模大且複雜,每半年會換一批人來新,屬於跨國性質,這些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計劃與安排。
張建民求情稱需要洗腎,前陣子手又動手術,強調自己只是員工賺錢養家。
陳德興則說有個15歲女兒和12歲兒子,來自菲律賓的妻子如今為了幫補家用在餐館打工。
他稱兩年前被診斷患有抑鬱症,也說生意一直在虧錢,沒錢請律師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