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馬自達轎車女司機被指以118至215公里的時速超速駕駛釀禍,導致一死6傷,被判坐牢2年半以及吊銷駕照10年。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1年7月23日,晚上9時16分左右,地點是新加坡中央快速公路朝實里達快速公路方向,加文納路出口處。
肇禍女司機黃雯薰(35歲,譯音)被控4項牴觸公共運輸法令的罪狀,包括超速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她前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調查揭露,被告當時開著馬自達轎車行駛在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的第一條車道。被告的車子突然失控,撞向中央分界堤後急速左轉,先撞上行駛在第二條車道的摩哆,再撞上第一條車道的另一輛摩哆,隨之撞翻第二條車道的羅里,再回彈撞第一條車道的德士,最終撞上左邊的圍欄才停下。
法證人員經過分析,指被告在發生車禍前的車速介於每小時118至215公里之間,案發地點的車速限制為每小時80公里。
據早前報導,被告的車在撞上圍欄後起火,所幸被告立即打開車門逃出。現場10來名好心人使用約20個滅火器,試圖幫忙滅火,最終在民防部隊抵達後才成功將火撲滅。

被告的車子在撞上圍欄後起火。 (檔案照)
左右撞擊的過程中,兩名摩哆騎士遭拋飛,羅里因被撞翻,導致后座的兩名客工也被拋飛。
兩名摩哆騎士事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急救,其中一人(31歲)傷重不治。另一名摩哆騎士(28歲)則身上多處紅腫擦傷,住院一晚。
26歲的客工左手骨折、左肩疼痛、四肢和臉多處擦傷。50歲的客工則脊椎骨折、牙齒鬆動、手肘和嘴唇擦傷等。兩人住院9天。
羅里司機(25歲)和前座乘客(31歲)分別拿了2天和8天的病假。

被告黃雯薰(譯音)。 (海峽時報)
被告的代表律師說,被告承認超速駕駛,但她當時開的是馬自達,車子的性能不太可能讓她車速達每小時約200公里。
她強調,被告僅犯下超速駕駛的錯,並沒有其他魯莽或危險的行為,也沒有酒駕或是犯困。
被告對於造成死亡感到抱歉,懇求法官能從輕發落。
至少8名親友陪被告出庭認罪。律師指其中包括她的前同事,他們都來表達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