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紙皮叔用一疊2元鈔票(逾6令吉)在當店買下5700元(逾1萬7100令吉)的金飾,結果少付688元(逾2064令吉),兩名當店職員上門追討竟反遭禁錮!
涉及上述案件的被告李成發(59歲)面對蓄意傷人、觸犯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惡作劇、魯莽危害他人安危、禁錮、牴觸反騷擾法令八項控狀;而兩名受害人是50歲的蔡美麗與64歲的許興順,兩人是中巴魯一帶印度士路(Indus Road)第77座方圓噹噹鋪的男女職員。
根據案情,被告在去年10月12日上午11時左右,到當鋪購買價值5700元的金手鍊和項鍊,並使用一疊2元鈔票支付;當時女職員告知被告可帶著金飾離開,但數完錢後,發現對方少付688元。
事件發生在印度士路的一間當鋪里。
執勤的兩名職員知道被告住在附近,決定上門追討,但當天下午兩度走訪被告住家都無人應門,到當晚8時左右,兩人第三次造訪,發現被告喝醉躺在住家外。
當時兩名職員把被告叫醒,並通知被告少付錢,一開始被告否認,還指兩人要騙他的錢。
爭執一番後,被告邀兩名職員進入家中,給他們一大袋1元硬幣(逾3令吉),在兩人數著硬幣時,被告短暫離開,直到兩人要算完硬幣後,被告突然回到單位,並鎖起鐵門,將硬幣拿走,說不會付錢。
這時兩名職員決定離開,要被告隔天去當店付錢,卻發現鐵門上鎖,因此女職員決定報警,而被告突然亮出一把22公分的刀子,認為自己已付了錢卻還要多付,一時發怒用刀指著兩人高喊兩次:「你殺我」。
男職員最後成功將刀子取走,但被告繼續對他們咆哮。
掌摑女職員失衡撞柱
男職員與被告掙扎後成功推開門,被告往他的胯下踢去,但男職員把他推走再與女職員一同逃跑。兩人從樓梯口逃走,但被告仍不罷休,窮追不捨。
追逐中,被告順手拿鄰居的曬衣架向正跑下樓的男職員丟去,接著拆解曬衣架,並揮著其中的杆子,繼續大喊追著他們。不久被告追上女職員,拉著她的包包阻止她離開,還掌摑女職員,導致她失衡頭撞柱子。
女職員隔天去看醫生驗傷,臉部稍微腫脹與疼痛、右邊臉部挫傷、脖子扭傷及頭部挫傷。

被告弟弟稱,哥哥並不是有意要傷害對方。(取自聯合早報)
方圓集團:未討回差額
紙皮叔將撿紙皮和賣紙巾的錢收藏家中,希望買金保值,沒想到卻鬧出風波。
弟弟李錦發(59歲,小販)受訪時透露,哥哥之前撿紙皮和賣紙巾時,一直將賺到的錢收在家中,因此才會有一大疊的兩元鈔票以及一元硬幣。
「哥哥原本要把錢存進銀行,不過想到不會提款就決定用錢來買金收起來,那也是他第一次去到當鋪。」
阿叔當時拿來一整疊2元鈔票到當鋪買金。(取自聯合早報)
李錦發稱,哥哥當時認為對方已給了收據卻又上門討錢,才會鬧出風波,不是故意要傷人。
另外,方圓集團發言人受詢時則表示,公司事後未向阿叔討回688元的差額。
「如果碰到這樣的情況,公司一般會讓職員寄信到客戶家中提醒他們,不過有關職員太有責任感才會直接上門找阿叔。」
發言人表示,公司也將不斷提醒職員要注意自己的個人安全。
心臟不適當庭服藥
控方說被告的行為危險,因為他在喝醉的情況下禁錮兩人,使他們深感驚恐。被告求情說他半年前剛動心臟手術,之後也需要複診。他事後沒再惹事,承諾改過自新,也真心懺悔。當案件在進行時,被告一度要求通譯員問法官他是否能吃藥,因為醫生和他說只要心臟感到疼痛就得服食。
最後,法官批准他服藥,之後判他入獄7周。(人名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