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車業公會過去一年多深陷理事會選舉爭議,高庭宣判去年5月和6月舉行的兩場理事會選舉全部無效,現任會長梁添丁上訴失敗。
爭議源於去年5月6日的常年大會,當時會員對誰有資格代表投票意見分歧一派堅持只有董事或合伙人能代表會員另一派主張任何獲授權者都可代表多個會員投票。多數會員當時表決支持較嚴格的做法,但梁添丁兩度嘗試宣布休會,並在同年6月自行召開會議,以較寬鬆的方式重新選舉。法官裁定梁添丁無權在沒有大會同意下單方面宣布休會或重新召開大會,去年6月選舉因此無效。但在上訴階段雙方都同意寬鬆制度才符合公會章程。
由於去年5月的選舉採用了較嚴格的做法因此被裁定為違反章程同樣無效。隨著兩場選舉都無效,法院表示上一屆理事會至今仍需繼續履行職務並負責組織新一輪合法選舉。法官指出雙方在處理過程中都有失誤,導致爭議拖延一年多,因此裁定雙方各自承擔訴訟費用。























